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元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株天政辦發〔2021〕1號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天元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機關各單位:
《天元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方案(試行)》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日
天元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方案
(試行)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株洲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株政辦發〔2020〕20號)安排,決定在全區農村(群豐鎮、雷打石鎮、三門鎮)全域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天元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按照精簡組織領導機構的原則,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與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保持一致,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人環辦”)合署辦公,負責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對各鎮垃圾分類處理工作進行指導、督查和考核。
各鎮黨委政府是工作推進的責任主體,要結合當地實際抓好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具體實施。統籌本區域垃圾分類布局與建設,組織好分類分揀、收集轉運、設施建設和日常運行等工作,確保工作落實。各村(社區)要落實垃圾分類的直接責任,宣傳引導農戶掌握垃圾分類方法,組織開展村級垃圾分揀工作,聘請村民代表、社會鄉賢參與垃圾分類工作評比、經費使用監督等,調動村民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二、工作目標
2020年開展農村生活垃圾“首村示范過關制”,即在每個鎮選擇一個村(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示范,以示范村的分類標準、減量水平、創建效果作為當地生活垃圾分類的操作指導規范,“首村示范”減量率要達到 50%以上。
2021年,全區農村30%的村(社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達標。2022年,全區農村50%的村(社區)實現達標。2023年,全區農村70%的村(社區)實現達標。2024年,全區農村90%的村(社區)實現達標。到2025年,全區農村所有村(社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達標,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根本性治理。
三、分類標準
按照市委“城鄉聯動、統籌推進”的要求,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一樣,明確農村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種類型(細類類別詳見附件)。
可回收物,指適宜回收、有一定價值的生活垃圾,包括廢棄紙制品、廢塑料制品、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玻璃、廢棄紙塑鋁復合包裝物、廢棄橡膠及橡膠制品、廢棄家電產品、廢舊家具等能夠回收利用的垃圾。
廚余垃圾,指易腐爛的、含有有機質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飯、菜葉果皮、腐爛瓜果、動物內臟等易腐爛的生活垃圾,以及作物秸稈、枯枝爛葉、稻糠、谷殼、殘次水果和散養的畜禽糞便等生產垃圾。
有害垃圾,指《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家庭源危險廢物,包括廢棄的藥品、殺蟲劑、消毒劑、油漆、廢礦物油等及其包裝物,還有廢膠片及廢像紙、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電池、過期或使用完的化妝品等。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之外需要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理的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用品、塑料袋、衛生間廢紙(衛生巾、紙尿褲)、餐巾紙、煙蒂等。
四、處理方法
農村生活垃圾以減量化分類、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為原則,推行簡便易行的“兩步四定”分類處理模式。
第一步是農戶源頭分類減量。由農戶將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一次分類。其中“廚余垃圾”采取就近就地喂養禽畜、堆積漚肥等方式自行處理,“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別投放到每戶配備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兩個分類垃圾桶,“有害垃圾”要單獨收集并送到村組公共定點的“有害垃圾”桶。第二步是保潔員二次分類減量。保潔員定時上門清收農戶家中分類垃圾桶,將“可回收”垃圾運至村定點的垃圾分揀站,進行分類存放和處置;將“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封閉轉運出村進行無害化處理。
在“兩步”分類減量基礎上,因地制宜通過“四定”處理方式就地就近處理,有效解決農村生活垃圾去向問題。
“廚余垃圾”定村組漚肥。以村、組為主,基本做到廚余垃圾處理不出村組。一是分散居住的農戶,鼓勵采取自行漚肥處理模式,做到廚余垃圾不出戶;二是居住相對集中的農戶,采取集中漚肥處理的模式,做到廚余垃圾不出組;三是人口適度集中地方或沒有漚肥處理條件的地方,鼓勵采取集中厭氧發酵處理模式, 做到廚余垃圾不出村。以上三種漚肥處理模式,需達到無害化要求,符合相關技術規范標準。
“可回收物”定人分揀。保潔員(分揀員)按照無價值垃圾、有價值廢品等分類進行細分,也可以按照物品種類進行更精細的分揀,有價值廢品回收出售,實現資源化利用。
“有害垃圾”定點收集。農村居民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需按照“便利、安全”原則,以組為單位在公共區域設置“有害垃圾”桶,保潔員及時收集到村定點的垃圾分揀站,并定期送到生態環境部門許可的危險廢物處理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
“其他垃圾”定位處理。其他垃圾按現有的收集、轉運、處理模式,送至垃圾焚燒廠、無害化處理場進行集中處理。
五、設施配備
按照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原則,在已有基礎上,適當增加垃圾分類的工作人員和設施配備。
農戶:每戶配備“可回收”“不可回收”兩個分類垃圾桶,引導有需要的設置廚余垃圾漚肥池,農戶自備“有害垃圾”袋。
村級:明確垃圾分揀員1—2名;配備封閉式垃圾收集車;科學設置公共區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聯桶放置點;選取廢舊廠房、閑置房屋設置垃圾分揀站;在人口集中地方設置公共的廚余垃圾集中漚肥池。
鎮級:統一配備公共區域分類垃圾桶(與城管一致)和農戶分類垃圾桶(區人環辦指導統一樣式,已配備的不需要更換);配備滿足分類清運、密閉性好的運輸車輛;設置垃圾轉運站;有條件的選址新建集中厭氧發酵池。
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由區財政統籌安排資金用于垃圾分類設施配備等支出,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六、保障措施
1. 實施分工協作。區直相關部門要按工作要求履職盡責,加強指導協調和工作督促,統籌相關涉農資金用于農村垃圾分類處理的配套設施建設。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政策制定、統籌協調和督導考核工作;區城管局和區住建局負責編制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技術指導等標準規范,指導各鎮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設施建設、運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水平;區發改局負責將農村垃圾分類處理納入相關規劃和項目計劃;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負責指導農村有害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工作;區財政局負責統籌做好農村垃圾分類相關經費保障工作;區衛健局負責將農村垃圾治理和分類情況納入衛生鄉鎮的考核內容;區教育局負責發動中小學生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工作;區婦聯負責發動農村婦女積極參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2. 強化宣傳教育。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開設宣傳欄、發放倡議書、張貼標語、村村響宣傳等形式,全方位宣傳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分類標準、政策措施,切實增強群眾的垃圾分類意識。各鎮、村要發揮組織優勢,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納入村規民約,層層發動垃圾分類的學習培訓,鎮開到村,村開到組,組開到戶,家家戶戶上門走訪宣傳,做到進村入戶、入腦入心、養成習慣。各基層單位、區直部門要大力組織“生活垃圾分類進課堂”“小手拉大手、垃圾不落地”“垃圾分類我先行”“垃圾分類識別競賽”等形式多樣的活動,讓廣大農戶積極參與分類,學會分類,準確分類。各鎮、村要積極探索開展鼓勵群眾參與垃圾分類的激勵措施,調動村民自覺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主動性,養成良好的垃圾分類習慣。
3. 完善督查考核。區人民政府對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進行跟蹤問效、檢查督導、評估驗收,形成上下聯動、合力共建的工作機制。根據全市考核評估工作要求,區人環辦進行“季考核、季排名、季獎懲、季公示、年終總獎評”的考核評估工作。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將納入各鎮和各相關部門鄉村振興績效考核內容,作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進步不快、落實不力的鎮嚴肅問責。
七、工作要求
1.配備穩定盡職的“兩員”隊伍。各鎮要嚴格落實屬地職責,以村為單位,配備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督導員隊伍(可由村干部、志愿者等人員組成)和分揀員(可由保潔員兼職)隊伍。宣傳督導員隊伍和分揀員要深入村莊開展垃圾分類政策宣傳、工作指導,巡查監督,實施各類生活垃圾定時分類收集。建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 提高收運人員的工作熱情和工作質量。
2.推進市場化的運行模式。繼續保持垃圾治理市場化模式不變,完善垃圾分類相應的配套政策,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參與農村廢舊物資的回收業務,鼓勵開設村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站。支持企業對分類處置產生的有機肥、沼液、沼氣統一進行開發利用,拓展綠色循環利用渠道,提高廢棄物再利用水平。探索政府補貼的形式,支持環保企業對有害垃圾實施無害化處理。鼓勵運用“互聯網+”形式,探索智能識別分類、智能回收平臺等方式,組織開展農村生活垃圾示范村、示范點、示范家庭等創建,提高農戶分類投放正確率。引導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參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3.創建精品化的示范樣本。各鎮要堅持每年打造1個以上的示范村,示范村要將垃圾分類與基層黨建、民俗文化、示范評選相結合,創新垃圾處理、文明創建、星級評選等群眾積極參與的方式,形成垃圾分類處理的文明鄉風。示范村的垃圾分揀站要選擇合適的場地,在滿足垃圾分類、儲存的基礎上,打造集展示、宣傳、教育為一體的科教園地,鼓勵通過互動、有趣的活動,將垃圾分類知識寓教于樂,讓村民在切身體驗中學會準確將垃圾進行分類。
附件:1. 村(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表
2. 天元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考核指標
附件1
村(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表
大類類別 | 細類類別 | 物品名稱 |
可回收物 | 廢紙類 | 舊書本、報刊雜志、紙箱、掛歷、臺歷、信封、紙袋、卷紙芯、傳單廣告紙、包裝紙、包裝盒等未被沾污的紙類制品。 |
廢塑料類 | 飲料瓶、礦泉水瓶、洗發水瓶、沐浴瓶、食用油桶、 奶瓶、塑料碗盆、泡沫塑料等不含其他雜質的塑料制品 | |
廢玻璃類 | 玻璃調料瓶、酒瓶、玻璃花瓶、玻璃盤、玻璃杯、門窗玻璃、茶幾玻璃、玻璃工藝品、碎玻璃等。 | |
廢金屬類 | 易拉罐、金屬制奶粉罐、金屬制包裝盒(罐)、鍋、水壺、不銹鋼餐具、鐵釘、螺絲刀、刀具刀片、廢舊電線、金屬元件、金屬衣架等金屬制品。 | |
廢織物類 | 衣物、窗簾等紡織制品。 | |
不歸入可回收物的種類 | 膠紙、貼紙、蠟紙、傳真紙、沾污的紙張紙盒、紙尿褲、婦女衛生用品、廁所用紙、保鮮膜、膠軟管、塑料吸管、污損塑料袋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 |
有害垃圾 | 廢電池類 | 充電電池、鎳鎘電池、紐扣電池等。 |
廢燈管類 | 節能燈、熒光燈管等。 | |
廢家用 化學品類 | 藥品及其包裝物、油漆和溶劑及其包裝物、殺蟲劑、消毒劑、老鼠藥、農藥及其包裝物、指甲油、摩絲瓶、染發劑、定型發膠、皮鞋油、水銀血壓計、水銀溫度計、X光片、相片底片等。 | |
不歸入有害垃圾的種類 | 干電池(1號、5號、7號)、LED燈等,按其他垃圾投放。中藥材、中藥渣、煲過的中藥等,按廚余垃圾投放。 | |
廚余垃圾 | 食材 廢料類 | 菜梗菜葉、大蒜皮、土豆皮、筍殼、梅干菜等。面條、米粉、小米、包子、油條、豆制品等。 羊肉、排骨、動物內臟、水產食品(如魚、蝦、蟹、小龍蝦等)、雞蛋、鴨蛋、鵪鶉蛋、皮蛋、蛋殼等。 |
瓜果皮 核類 | 蘋果、粽子葉、糯米雞葉、榴蓮核、花生殼、瓜子殼、杏仁殼、榛子殼等。 | |
剩菜 剩飯類 | 剩菜、碎骨、湯渣、茶葉渣、咖啡渣、中藥渣。 | |
寵物 飼料類 | 狗糧、貓糧、魚食等。 | |
花卉 植物類 | 廢棄植物、綠色植物、鮮花、綠葉、中藥材等。 | |
不歸入廚余垃圾的種類 | 動物筒骨、豬羊牛頭骨等大塊骨頭;榴蓮殼、椰子殼、核桃殼、生蠔殼、扇貝殼、河蚌殼、螺螄殼等,歸入其他垃圾類別。 | |
其他垃圾 | 受污染與不宜再生利用的紙張類 | 污損紙張紙盒、膠貼紙、蠟紙、傳真紙等。 |
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類 | 保鮮膜、軟膠管,沾污的餐盒、垃圾袋、鏡子等有鍍層的玻璃制品,尼龍制品、編織袋、舊毛巾、內衣褲、一次性干電池、LED燈、牙簽、牙線、貓砂、寵物糞便、煙頭、破損鞋類、干燥劑、毛發、創可貼、眼鏡等。 | |
骨頭 硬殼類 | 動物筒骨頭骨、蠔殼、貝殼、螺螄殼、榴蓮殼、椰子殼、核桃殼等。 | |
無法 辨別類 | 居民不能準確判斷類別的垃圾。 | |
附件2
天元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考核指標
考核 項目 | 考核 內容 | 分值 | 評分標準 | 考核方式 |
農戶源頭分類減量 | 設施配置 | 10 | 每戶配置標識正確的 2 個垃圾桶。現場抽查10戶,每戶缺2個垃圾桶扣1分,每戶缺1個垃圾桶扣0.5分。沒有標識扣1分,標識不正確扣0.5分 | 現場抽查 |
4 | 有必要的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做到廚余垃圾不出村組。每發現1處廚余垃圾亂倒亂放現象扣0.5分 | 現場抽查 | ||
農戶分類 | 4 | 庭院干凈整潔,垃圾桶方便實用、使用正確、外觀清潔。每發現1處垃圾桶破損情況扣0.2分 | 現場抽查 | |
5 | 分類知曉率達到 100%。現場抽查10戶,每有1戶分類知曉率不達標扣0.5分 | 現場抽查 | ||
5 | 分類正確率達到 80%以上。現場抽查10戶,每有1戶分類準確率不達標扣0.5分 | 現場抽查 | ||
分揀員上門分揀 | 分揀隊伍 | 4 | 穩定的保潔員、分揀員隊伍,明確垃圾分類職責。分揀員配備不到位扣1分,分揀員職責不明確扣0.5分 | 查閱資料 現場調查 |
4 | 村級配備垃圾分類宣傳督導員。未配備宣傳督導員扣1分,宣傳督導員工作不到位扣0.5分 | 查閱資料 現場調查 | ||
設施配置 | 3 | 村級配置垃圾分揀站。任務村未按時按質配置垃圾分揀站,每發現1處扣1分 | 查閱資料 現場調查 | |
5 | 足額配置上戶收集垃圾車輛和其他垃圾收集桶。每發現1起垃圾分類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運輸情況扣1分 | 查閱資料 現場抽查 | ||
4 | 車輛無異味、開放式車廂的須配備密閉收集容器。每發現1起車輛跑冒滴漏現象扣0.5分 | 現場調查 | ||
長效管理工作機制 | 考核評比 | 4 | 建立保潔員、分揀員定期考核機制,獎懲兌現。未建立定期考核機制扣2分,未實現獎懲兌現扣2分 | 查閱資料 現場調查 |
4 | 建立農戶衛生評比機制,每月至少評比一次,結果公示。未建立農戶衛生評比機制不得分,沒有垃圾分類評比內容的扣2分,未公示結果扣2分 | 查閱資料 現場調查 | ||
經費管理 | 7 | 賬目清晰、票據齊全,設施建設資金使用公示。每發現1處賬目不清晰、票據不齊全現象扣1分,設施建設資金使用未公示扣2分 | 查閱資料 現場調查 | |
7 | 制定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有垃圾回收臺賬、有繳費清單及收據存根。缺垃圾回收臺賬、繳費清單或收據存根,每1處扣1分,臺賬、清單、存根不清晰,每1處扣0.5分 | 查閱資料 現場調查 | ||
整體效果 | 3 | 拆除簡易垃圾池。每發現1處垃圾池未拆除扣1分 | 現場抽查 | |
5 | 公共環境干凈整潔,無裸露垃圾。扣分標準按照人居環境綜合工作標準 | 現場調查 | ||
7 | 無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填埋現象。每發現1處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填埋現象扣1分 | 現場調查 | ||
7 | 無露天焚燒垃圾、秸稈現象。每發現1處垃圾、秸稈焚燒現象扣1分 | 現場調查 | ||
宣傳教育 | 8 | 1. 鎮、村通過發放倡議書、張貼標語、村村響宣傳等形式,全方位宣傳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分類標準、政策措施,村(社區)前開設宣傳欄。未開展宣傳工作的,每發現1起扣1分; 2. 鎮、村均要召開垃圾分類培訓會,鎮開到村,村開到組,組開到戶,家家戶戶上門走訪宣傳。未開展垃圾分類培訓的,每發現1起扣1分; 3. 示范村每半年要圍繞垃圾分類開展一次特色主題活動。未開展特色主題活動的,沒發現1起扣1分。 | 查閱資料 現場調查 | |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