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區民政局2019年度信息公開年報
天元區民政局2019年度信息公開年報
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我區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我局緊抓落實,現將今年以來,我局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網上公示、公開
一是完善和更新了天元區民政局網上政務信息,對各項民政業務的辦事流程和所需資料進行了公示,并公布了辦事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全面實行政務信息公開。一般信息,發布前必須經分管領導或局主要領導簽批。每季度通報一次信息采用情況。二是認真落實保密審查制度,嚴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開,公開信息不涉密”和“先審查后公開,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努力避免因工作不當引發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今年以來,我局未發生泄密事件,未發生依申請公開涉訴事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區政府信息部門有關通知要求,我局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利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積極主動對2019年有關信息進行公開,共公開政府信息66條。其中:資金信息3條,行政行為1條,宣傳資料2條,部門動態60條。對涉及民政局職能職責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服務事項通過區電子政務平臺和政務中心電子政務網進行了及時公布。這些與公眾密切相關的信息發布,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透明政府、服務政府的形象。
(三)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
我局2019年度共收到市長熱線39條,信訪件6件,接聽群眾咨詢電話7000余次,接待當面咨詢600余次,網上咨詢10余次,均在職能范圍內答復,答復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2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2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20 | 5 | 25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97 | 3665564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
2.重復申請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
(七)總計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年來,我局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還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經常性、及時性、準確性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等。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提高認識,揚長避短,嚴格按照市、區要求,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民政業務公開實現了多樣化
一是救災款、救助款全部實行社會化發放。嚴格按低保資金的使用要求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執行低保對象審批和資金發放的公示制度,確保補助資金用于符合條件的困難群體,加強動態管理,實現 “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所有救助資金均由銀行社會化發放到人,做到了發放準確、及時、足額,對象滿意。二是慈善救助款收支分配均在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新區發布”微信公眾號公布公開,同時報送市民政局、市慈善分會、區委區政府、區紀委等,接受上級領導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檢查。三是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情況、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等先在局務會議上公開,后在全體干部職工會議上公開。四是城鄉低保等民政對象家庭基本情況及資金補助標準、發放到位情況全部由各村低保評議小組評議并公開,每月向上級上報一次,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民政機關通過電子臺帳直接將民政對象管理到戶、到人。
(二)特困人員特殊救助工作堅持“三榜”公示公開
特困人員特殊救助堅持陽光公正,做到政策公開、過程透明、結果公正。堅持三榜公示,第一榜為村(社區)、鎮(街道)對本轄區內擬上報到區特困人員特殊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救助的人員情況,家庭情況,在村(社區)、鎮(街道)人員集中地點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群眾無異議后上報至區特困人員特殊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民政局);第二榜為區特殊救助領導小組上戶核實情況后擬救助的對象進行公示,公示地點:村(社區)、鎮(街道)人員集中地點,公示期為5日;第三榜為區特殊救助領導小組對區聯席會集體研究擬定救助對象救助金額進行公示,公示地點:村(社區)、鎮(街道)人員集中地點,公示期為5日。公示的過程與結果,都有群眾參與和監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加強低保清查力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我區不折不扣地執行社會救助相關政策,堅決實施精準救助。在年審工作中按照“應保盡?!?、“應退盡退”的原則,要求各鎮(街道)按照“入戶調查、鄰里走訪、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審查資料、信息比對”等方法進行逐戶逐人嚴格審核。在篩選救助對象上,進一步加大公開力度,嚴格操作程序,下大力氣遏制“人情保”、“關系?!钡炔徽L,確保社會救助工作公正、公開、公平。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堅決做到五個100%,一是對申請低保、特困供養對象及家庭成員必須100%進行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二是對低保、特困供養對象必須100%經過民主評議;三是鎮(街道)對低保、特困供養對象的初審必須做到100%入戶調查;四是區民政局對低保、特困供養對象的審批必須做到100%入戶核查;五是對已確定的低保、特困供養對象必須做到100%張榜公示。建立健全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和審核機制,整合人社、公安、工商、銀行等部門的數據信息,全面實現信息共享,及時掌握救助家庭的收入、資產等變化情況,隨時調整救助標準或清退,確保救助精準到位。對保障對象名單、救助金額等內容按月進行公示,并將民生救助類數據及時錄入“互聯網+監督”系統,廣泛接受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做到有訴必問、有訴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