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區群豐鎮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等文件要求,現將株洲市天元區群豐鎮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向社會公布。
一、總體情況
2021年,群豐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和省、市、區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任務要求及具體部署,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不斷健全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扎實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規范化建設。一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責任機制。明確信息公開責任主體,層層壓實責任,鎮主要負責人為信息公開發布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負責人,部辦負責人和信息公開發布人員、稿件編輯人員為具體責任人,進一步加強領導,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落實到人;二是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建立《群豐鎮信息公開發布“三審”制度》,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分級審核、先審后發”程序,做到審查工作有領導分管、有部門負責、有專人實施;三是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機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所發布的信息嚴守“九不準”及“七條底線”,確保涉密信息不公開、公開信息不涉密。由責任領導切實擔負起指導、管理、監督保密審查工作的重要責任,加強對信息公開發布人員的保密教育和業務工作的培訓,增強保密防范意識,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技能。
(二)聚焦公眾關注熱點,落實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一是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取得新突破。扎實推進疫情防控、禁毒工作等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全面公開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各部門工作實施進展;二是及時公開政務工作信息。向群眾及時公開了政府部門財政收支等相關數據、政府各部門的權力清單、辦理審批程序等群眾所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三是搭建群眾監督平臺。在政府門戶網站中設立群豐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方便群眾查閱、檢索我鎮政務公開信息,2021年度充分利用單位簡介、組織機構、部門文件等8個專欄,為群眾搭建監督平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穩健康發展,推動政務公開有序開展。
(三)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提高基層政務工作透明度。一是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本著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則,及時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對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目錄)、內容、查詢方法以及對申請公開的步驟、處理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進一步拓寬公眾信息獲取渠道,加強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二是及時更新公開信息。按照區行政審批局部署的高標準嚴要求,參照工作實際,篩選信息進行編輯、整理,及時公開發布單位簡介、部門文件、工作動態等內容,2021年政府網站內容管理云平臺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共130條,較去年提升67.70%。其中,發布單位簡介1條,組織機構2條,部門文件26條,工作動態93條,人事信息4條,資金信息3條,行政行為0條,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1條,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案例的情況;三是豐富信息公開形式。定期維護并及時更新鎮政府政務公開欄,提高群眾對政務公開信息知曉度。通過“幸福監督服務微信群”每月進行村級財務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我鎮工作動態,2021年由新聞媒體、株洲新區、“幸福監督服務微信群”等平臺進行發布各類新聞信息220條,網上平臺交辦工單36條,均已及時處理。進一步加強對“12345”市長熱線的管理,確保熱線電話有人接、能及時答復公眾詢問,全年接到“12345”市長熱線504條,全部按時限辦理完結,辦結率和群眾滿意率100%,不斷提升公眾獲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擴大政府信息的影響力,為公眾提供及時、優質、權威的信息服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一是思想認識尚需進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把它提高到政府信息公開是政府的法定義務這一高度來認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動性不夠強。二是信息公開不及時。信息公開工作時緊時松,有時沒有做到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公開,公開信息的時效性不強。三是信息公開管理不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分類不準確、不細致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因工作人員變動,對政府信息公開業務不熟悉,技術操作不規范。
(二)改進措施。把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建設作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點,按照市、區政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總體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實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不斷規范工作程序,創新工作方式,努力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一是進一步完善載體建設。進一步調整、充實和完善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頁面,使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作為政府門戶網站的重要板塊,及時發布各類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眾的知情權。二是進一步嚴把信息質量。在組織整理政府信息工作中,把保證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公開內容作為工作重點抓緊抓實,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廣度、深度。同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審核公開內容,真正做到“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確保政府公開信息的安全性和科學性。三是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把政府信息公開貫穿于我鎮工作的全過程,提升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積極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培訓,深入學習《信息公開條例》《“三審”制度》和有關文件規定,切實提高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加強業務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未向申請人收取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