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工作的通知
更新時間:2021-01-22 來源: 作者: 字體[大 中 小]
株天民發〔2021〕3號
關于開展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工作
的通知
各鎮(街道)民政辦(公共服務辦):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工作,確保補貼發放精準、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我局決定對補貼對象進行年審?,F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目的
對2020年12月在冊的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對象進行年審,摸清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對象的家庭狀況、收入和失能情況,符合條件的繼續享受,不再符合條件的堅決取消,失能等級有變化的及時調整補貼標準,確保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政策執行準確,落實到位。
二、年審對象
(一)實施《關于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暫行辦法》(株天民發〔2018〕53號)文件納入的A、B、C三類老人。(A類老人:60歲以上失能低收入老人,B類老人:65歲以上半失能低收入老人,C類老人:80歲以上空巢低收入老人、散居特困供養老人。)
(二)實施《關于擴大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的通知(試行)》(株天民發〔2019〕25號)文件納入的居住在嵩山路街道、泰山路街道所轄范圍的90歲以上高齡老人,60歲以上失獨老人,60歲以上月收入低于2500元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三、失能認定
自主吃飯、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廁、室內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項指標全部達到的視為具備生活自理能力,有3項及以下指標不能達到的視為半失能,有4項及以上指標不能達到的視為失能。
四、需提交資料
(一)實施《關于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暫行辦法》(株天民發〔2018〕53號)文件納入的A、B、C三類老人,需提供以下資料:
1.填寫《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表》。
2.低收入證明:
(1)特困供養老人:提供供養證復印件或由村(社區)出具其屬特困供養人員的證明;
(2)低保老人:提供低保證復印件,或由村(社區)出具其屬低保對象的證明;
(3)低收入老人:填寫《申請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收入申報書》如實申報個人收入并提供收入證明資料,填寫《湖南省申請低收入家庭認定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需通過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比對認定其是否低收入。
3.失能情況證明:殘疾證、疾病診斷證明等。
(二)實施《關于擴大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的通知(試行)》(株天民發〔2019〕25號)文件納入的居住在嵩山路街道、泰山路街道所轄范圍的90歲以上高齡老人,60歲以上失獨老人,60歲以上月收入低于2500元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需提供以下資料:
1.填寫《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表》。
2.60歲以上失能低收入老人需提供收入及失能證明材料(90歲以上高齡老人,60歲以上失獨老人,未失能可不提供):
(1)退休職工:近半年退休金銀行流水復印件。低收入或無收入人員:到社保局開具“已到退休年齡,但無社保收入”證明;
(2)填寫《申請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收入申報書》
如實申報個人收入。收入不單指養老金或退休金,應為老人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具體包括退休金、土地和房屋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有價證券股息紅利、保險受益、其他投資收入、知識產權收入、財產出售收入、房屋拆遷補償收入等 ;
(3)填寫《湖南省申請低收入家庭認定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需通過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比對認定其收入及財產情況;
(4)失能情況證明(殘疾證、疾病診斷證明等)。
五、方法和步驟
(一)鎮、街道初審階段(2021年1月10日——1月31日)
鎮、街道要認真安排部署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工作,分五個步驟進行:
1.安排部署。召開相關會議將年審工作安排布置下去,讓相關工作人員及補貼對象知曉相關政策及年審內容。
2.收集資料。通知老人填寫《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表》等并提交相關資料。
3.入戶調查。在村、社區協助下,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走訪、信息核對等方法對補貼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失能情況重新進行核實。
4.陽光公示。將初審符合條件擬繼續補貼的對象名單和舉報電話在所在村(社區)、鎮(街道)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
5.總結上報。在審核補貼對象資料、入戶調查、陽光公示的基礎上,村(社區)、鎮(街道)需在《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表》上簽署調查意見并蓋章,填寫《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名單》。對初審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取消并將減員名冊逐級上報至區民政局,符合條件的提交資料至區民政局審批。
(二)區民政局審核審批階段(2021年2月1日——2月15日)
區民政局在村(社區)、鎮(街道)審核的基礎上,聯合區智慧養老信息平臺工作人員對申請對象的資料進行審核并上戶核查,對符合條件的對象予以繼續補貼,不符合的對象予以取消。
六、工作要求
(一)實施《關于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暫行辦法》(株天民發〔2018〕53號)文件納入的A、B、C三類老人。經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居家養老服務補貼:
1.戶籍或居住地遷出天元區的;
2.申報材料不實的;
3.享受對象去世的;
4.因家庭條件改善收入超過低收入標準的,低收入參照社會救助政策相關規定認定(低保保障標準的1.5倍,現為630×1.5=945元);
5.失能、半失能(A、B類老人)因身體狀況好轉具備生活自理能力,不再符合失能、半失能認定標準的。
(二)實施《關于擴大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的通知(試行)》(株天民發〔2019〕25號)文件納入的居住在嵩山路街道、泰山路街道所轄范圍的90歲以上高齡老人,60歲以上失獨老人,60歲以上月收入低于2500元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經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居家養老服務補貼:
1.戶籍或居住地遷出嵩山路街道、泰山路街道的;
2.申報材料不實的;
3.享受對象去世的;
4.60歲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90歲以上高齡老人和60歲以上失獨老人除外)因條件改善月收入(收入的認定不單指養老金或退休金,應為老人的全部可支配收入)高于2500元的或因身體狀況好轉具備生活自理能力,不再符合失能、半失能認定標準的。
(三)失能狀況由申請人如實申報,社區(村)上戶核實,區智慧養老信息平臺復核,區民政局按50%的比例抽檢。
(四)年審核查失能等級有變化的按年審認定的等級調整補貼標準。
(五)以年審為契機,對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政策進行宣傳,對轄區內困難失能老人的情況進行摸排,幫助符合條件的老人及時申請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做到執行政策全覆蓋、無偏差。
(六)享受居家養老服務補貼人員名單必須在村、社區長期公示。
附件:1.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表
2.湖南省申請低收入家庭認定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3.申請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收入申報書
4.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名單
株洲市天元區民政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1
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表
姓 名 | 性別 | 年齡 | 民族 | 一寸照片 | |||||||
身份證號 | |||||||||||
聯系電話 | 現住址 | ||||||||||
聯系人 或 代理人 | 姓名 | 與本人關系 | |||||||||
現住址 | 聯系電話 | ||||||||||
居住方式 | □獨自一人居住 □與配偶居住 □與子女同住 □其他 | ||||||||||
收入情況 | □無收入 □政府救助金 □子女供養 □養老金□退休金 □其他 | ||||||||||
身體狀況 | □健康 □患病 | ||||||||||
失能狀況 | □吃飯 □穿衣 □上下床 □上廁所 □室內走動 □洗澡 | ||||||||||
申請類型 | □低保 □低收入 □重點優撫對象 □特困供養老人 | ||||||||||
申請內容 | □助餐 □保潔 □洗衣被 □陪醫取藥 □家電維修 □水電維修 □其他服務 | ||||||||||
老人及子女經濟情況 | 姓名 | 稱謂 | 工作單位及職業 | 月收入(元) | 聯系電話 | 備注 |
老人現狀 | A類老人:60歲以上失能低收入老人。 □ | |||||
B類老人:65歲以上半失能低收入老人。 □ | ||||||
C類老人:80歲以上空巢老人、散居特困供養老人,嵩辦及泰辦90歲以上高齡老人、嵩辦及泰辦60歲以上失獨老人。 □ | ||||||
注:1.此表應由申請人填寫或委托他人代寫本人簽字確認;
2此表應附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證明。
附件2
湖南省申請低收入家庭認定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一、本人及家庭成員了解湖南省居民低收入家庭救助政策,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實有效,所申報的家庭收入和財產全面真實,如有虛假或隱瞞,我愿意放棄申報或取消已享受的社會救助,并接受社會救助審批機關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給予的處罰。
二、本人授權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從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安、工商、稅務、民政、住房公積金、公安局交通管理、銀行等部門和機構獲取個人的住房、就業、戶籍、個體經營、納稅、婚姻、死亡、公積金、機動車、存款等方面的信息,對本人及家庭全體成員的收入和財產等經濟狀況信息進行核查。并愿意配合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完成上述工作。
三、本《聲明及授權》自申報家庭全體成員簽名、蓋章或按手印后生效。申報家庭全體成員簽名:
居(村)委會調查意見 |
(公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街道辦事處(鎮)審核意見 |
(公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區智慧養老信息平臺核查意見 |
(公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區民政局 審批意見 |
(公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備注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 | 姓名(本人簽名、蓋章或手?。?/span> | 與申請人關系 | 證件號碼 | 簽名日期 |
申請人 | ||||
家庭成員2 | ||||
家庭成員3 | ||||
家庭成員4 | ||||
家庭成員5 | ||||
家庭成員6 | ||||
家庭成員7 |
注: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簽名。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均需本人親自簽名。
社會救助受理經辦人員:
年 月 日
附件3
申請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收入申報書
鎮(街道)民政辦:
本人姓名 ,身份證號 , 性別 ,戶籍所在地是 區 鎮(街道) 村(社區),現居住在 區 鎮(街道) 村(社區),因申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貼需要,如實申報本人收入情況如下:
收入名稱 | 收入金額(元) |
退體金(社保金) | 月收入 元,上年收入 元 |
土地和房屋出租收入 | 月收入 元,上年收入 元 |
存款利息 | 月收入 元,上年收入 元 |
有價證券股息紅利 | 月收入 元,上年收入 元 |
保險受益 | 月收入 元,上年收入 元 |
其他投資收入 | 月收入 元,上年收入 元 |
知識產權收入 | 月收入 元,上年收入 元 |
財產出售收入 | |
房屋拆遷補償收入 |
申報人簽名:
申報時間: 年 月 日
注:1.有收入的填入具體金額,沒有收入的填“無”;
2.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簽名。有民事行為能力的需本人親自簽名。
附件4 天元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老人年審名單 | |||||||||||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 | 戶籍地 | 原對象類別 | 年審建議對象類別 | 審核意見 | 備注 | ||||
村(社區) | 鎮(街道) | 區民政局 | 村(社區) | 鎮(街道) | 區民政局 | ||||||
說明 | |||||||||||
1、對象類別:A類為60歲以上失能低收入老人,B類為65歲以上半失能低收入老人,C類為80歲以上空巢低收入老人、80歲以上散居特困供養老人、嵩辦及泰辦90歲以上高齡老人、嵩辦及泰辦60歲以上失獨老人; | |||||||||||
2、戶籍地填列至鎮(街道)、村(社區); | |||||||||||
3、審核意見可填寫“繼續享受”或“取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