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
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
株天政復字〔2024〕294號
申請人:李X
被申請人:株洲市天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超期未告知其投訴株洲市叢中俏商貿有限公司事項是否受理侵犯其合法權益,于2024年11月15日向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行政復議終止。
2024年11月25日
注:送當事人各一份,附卷備查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