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
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
株天政復字〔2024〕305號
申請人:陳某,
被申請人:株洲市天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株市監天元處告字(2024)第6-B89號《關于對株洲市天元區扈曉昕百貨商行投訴舉報處置結果告知函》侵犯其合法權益,于2024年11月25日向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行政復議終止。
2024年12月10日
注:送當事人各一份,附卷備查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