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金普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硬質合金混合料及輪胎防滑釘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株洲金普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硬質合金混合料及輪胎防滑釘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日內批準《硬質合金混合料及輪胎防滑釘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電話:0731-28682654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硬質合金混合料及輪胎防滑釘加工項目 |
建設地點 | 株洲市天元區明日路90號株洲拓普實業有限公司廠區內 |
建設單位 | 株洲金普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祥弘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建設地址位于株洲市天元區明日路90號(株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河西示范園栗雨片區),租賃株洲拓普實業有限公司1棟1F空置鋼架結構廠房進行適應性改造后作為項目生產場地,租賃總建筑面積約1800m2,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購置清洗機、破碎機、球磨機、振動干燥器、合批機及鋅熔爐等生產設備設施,采用物理破碎、鋅熔法二種生產工藝,建設硬質合金再生混合料生產線;同時購置冷鐓機、裝配機等生產設備設施建設汽車輪胎防滑釘加工裝配線;同步配套建設給排水、供配電和廢氣、廢水處理、固廢暫存等環保工程。擬形成硬質合金再生混合料800t/a(其中物理破碎法300t/a、鋅熔法500t/a)和汽車輪胎防滑釘10億顆/a的生產規模。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響:本項目充分利用已建成廠房進行建設,會產生少量的廢氣、噪聲、固廢,由于建設內容較為簡單,施工時間較短,對周邊環境影響有限。 2、營運期影響: ①廢水:本工程廢硬質合金原料清洗、防滑釘套清洗及車間地面清潔等廢水經三級隔油沉淀池預處理、辦公生活污水依托租賃廠房原有化糞池預處理分別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后,經株洲拓普實業有限公司廠區總排口統一匯入明日路市政污水管網,流經湘蕓路、新東路匯至河西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湘江,對周邊水環境影響較小;電鍋爐定期排水為清凈下水,直接排放至廠內污水管網,設備間接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項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環境影響減緩措施有效,且項目廢水進入河西污水處理廠可行,項目地表水環境影響為可接受。 ②廢氣:本工程破碎及球磨、篩分、合批區分別全密閉,各破碎機卸料口采用集氣罩定點負壓收集、球磨機卸料口、振動篩上方及合批機出料口粉塵分別采用集氣罩定點負壓收集,收集后的粉塵共用一套袋式除塵裝置處理后經一根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1),顆粒物排放濃度和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及場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本項目混合料振動干燥產生的酒精蒸汽經閉式冷凍水冷凝回收處理后的揮發性有機物外排量較少,酒精加料、靜置澄清及冷鐓成型工序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量較少,經加強車間通風、防止局部聚集后外排,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場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廠區內廠房外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各污染因子能實現達標排放,對周邊大氣環境影響較小,項目大氣環境影響可接受。 ③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于各機械設備及風機、空壓機產生的噪聲,在采取隔聲、減振、消聲等措施處理后,噪聲貢獻值較小,東、西、南、北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④固體廢物: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原料人工篩選雜質、廢包裝材料以及邊角廢料和不合格品,廢礦物油(冷鐓成型油、真空泵油等)、廢酒精、廢油桶及酒精空桶及含油抹布手套,員工辦公生活垃圾等。 項目原料人工篩選雜質、廢包裝材料以及邊角廢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工業固廢按規范暫存,定期外售,可實現固體廢物無害化;廢礦物油(冷鐓成型油、真空泵油等)、廢酒精、廢油桶及酒精空桶及含油抹布手套在危廢暫存間規范收集暫存后委托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安全處理,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