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金粒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日內批準《塑料制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電話:0731—28682654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塑料制品生產項目 |
建設地點 | 株洲市天元區新馬工業園金月路88號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產業園二期8號廠房101 |
建設單位 | 株洲金粒科技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凌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購買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產業園二期8號廠房101,總建筑面積1600m2,生產車間建筑面積1200m2,主要包括注塑區、裝配區、檢驗區、待處理區、原料暫存區、模具區、成品倉庫;辦公生活區建筑面積約400m2(辦公區、休息室、洗手間等);經園區允許,在廠房北側搭建鋼架棚,占地面積約720m2,作為破碎房、空壓機房、供料房、不合格品區、包材倉庫、五金倉庫、空箱托盤暫存區等;同時完善配套生產附屬設備、環保設施。 本項目建成達產后,可生產塑料制品1600t/a,主要為汽車燈具類、UP管類、點火線圈類、管芯類及其他塑料零件。產品需要檢測時,外委第三方進行檢測,廠區內無檢驗室。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營運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為426m3/a,經依托廠區現有化糞池處理后,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的要求,同時也滿足河西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經萬豐港污水提升泵站提升流經新東路排至河西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污水經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湘江,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有組織:本項目注塑、擠塑廢氣,經負壓收集再經二級活性炭吸附后,經15m排氣筒(DA001)排放;非甲烷總烴可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標準限值。 無組織:經類比《株洲金粒塑膠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改擴建生產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中結論,在同等規模下,本項目無組織排放經車間通風,非甲烷總烴可同時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限值、《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從嚴執行),顆粒物等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限值,苯乙烯、臭氣濃度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的二級標準。 聲環境影響分析:運營期噪聲來源主要有臥式注塑機、立式注塑機、波紋管機、破碎機、和料機等,噪聲值在70~85dB(A)之間。項目設備選型時采用低噪聲設備,主要噪聲設備均安裝在車間內,并安裝基礎減振設施,對門窗密閉隔音。經預測分析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對區域聲環境影響較小,其噪聲治理措施可行。 固廢影響分析:一般工業固廢暫存于一般工業固廢暫存區,位于廠房西北側,占地面積30m2,定期外賣物資回收單位回收利用;危險廢物設有危險廢物暫存間,占地面積20m2,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土壤、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①根據《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要求,在廠區生產車間內設置一般固廢及危廢暫存間;②原料庫區以及生產車間的地面已鋪設水泥進行硬化和防滲處理;③加強原料庫區以及生產車間危險物品和危險廢物、一般固廢管理,確保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無滲漏、灑落,防止流出車間進入廠房外。 |
公眾參與情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