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車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有限公司綜合能源事業部儲能電池PACK產線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中車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有限公司綜合能源事業部儲能電池PACK產線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日內批準《儲能電池PACK產線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電話:0731—28682654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儲能電池PACK產線改擴建項目 |
建設地點 | 株洲市天元區海天路9號株洲時菱交通設備有限公司廠區內 |
建設單位 | 中車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有限公司綜合能源事業部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凌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租賃株洲時菱交通設備有限公司其他區域空置廠房,擴建后總租賃建筑面積從5382m2擴大至13654m2;其中聯合廠房12938m2,辦公樓716m2。戶外堆場占地約1200m2不變。新增儲能電池PACK生產線1條,新增能電池PACK實驗、檢驗線1條,同時配套生產附屬設備、環保設施。 項目擴建后,全廠形成2條儲能電池PACK生產線及1條實驗、檢驗線,年生產能力2GWh提高至4GWh。項目不設食堂、宿舍;廠區辦公、供水、排水、用電等公輔設施均依托株洲時菱交通設備有限公司配套設施。目前整棟廠房全租賃,電力無需再擴容、廠房消防無需再升級改造,均依托現有工程。現租賃廠房的北側約有5000m2空置區暫未利用,作為后續發展備用地,再根據后期建設內容另行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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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營運期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為1393.728m3/a,污水經廠房現有化糞池處理后,可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三級標準;同時也滿足河西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污水經河西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湘江,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改擴建后改用雙組份導熱凝膠,膠黏劑VOCs排放量僅為0.00798t/a。與現有工程相比,膠黏劑VOCs的總產生量減少0.59952t/a,總排放量減少0.13752t/a(無組織排放量減少0.02202t/a)。源強降低,可類比根據現有工程《儲能電池PACK廠房改造及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中監測結論,無組織排放VOCs(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滿足《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中表6標準限值;廠房外通風口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特別排放限值。 本項目改擴建后,產能增加,激光打碼、激光焊接工序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量增加,但排放量很少;經車間阻隔,廠區外綠化植被吸附后;經類比《儲能電池PACK廠房改造及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中廠界污染源監測結論可知,可滿足行《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中表6標準限值。 聲環境影響分析:運營期噪聲來源主要有人工電芯上料設施、藍膜檢測設施、極性檢測設施等,噪聲值在60~75dB(A)之間。項目設備選型時采用低噪聲設備,主要噪聲設備均安裝在車間內,并安裝基礎減振設施,對門窗密閉隔音。經預測分析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對區域聲環境影響較小,其噪聲治理措施可行。 固廢影響分析:一般工業固廢暫存于一般工業固廢暫存區,占地面積20m2,定期外賣物資回收單位回收利用;危險廢物設有危險廢物暫存間,占地面積40m2,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土壤、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①按照固體廢物屬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根據《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要求,在廠區西北側設置一般固廢及危廢暫存場所;②原料庫區、生產車間地面已鋪設水泥進行硬化和防滲處理;③加強原料庫區以及生產車間危險物品和危險廢物、一般固廢管理,確保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無滲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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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