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正光銀豐金屬結構有限公司廢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株洲正光銀豐金屬結構有限公司廢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日內批準《株洲正光銀豐金屬結構有限公司廢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株洲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
聯系電話:0731---28682788 郵政編碼:412007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株洲正光銀豐金屬結構有限公司廢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
建設地點 | 株洲市天元區新馬西路329號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產業園一期項目24號廠房101,102,103號 |
建設單位 | 株洲正光銀豐金屬結構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易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株洲正光銀豐金屬結構有限公司擬投資500萬元在株洲市天元區新馬西路329號中南高科株洲智能制造產業園一期項目24號廠房101,102,103號建設株洲正光銀豐金屬結構有限公司廢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項目租賃園區標準廠房建設,租賃建筑面積2150m2。主要建設廢變壓器拆解區、廢電線電纜拆解區、廢塑料/橡膠破碎區等級配套公用設施和環保設施。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水污染防治:項目地面采用干清潔方式,不產生生產廢水及地面清潔廢水,生活污水經園區預設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2)廢氣污染防治:項目生產車間采用全封閉車間,銅米機粉塵經自帶袋式除塵器處理后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塑料/橡膠破碎機在車間內進行二次封閉,采用微負壓收集后通過袋式除塵器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項目廠界顆粒物濃度和非甲烷總烴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 (3)噪聲污染防治:合理布局,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降噪和減震措施等,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險廢物包括廢變壓器油、廢潤滑油、有害元器件、污染絕緣材料、含油抹布和手套、廢潤滑油桶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廢廢鋼鐵、廢銅材、廢鋁材、廢塑料、廢橡膠、其他廢電子元器件(一般固廢)、粉塵等其他廢物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一般工業固廢經分類收集后可外售相關單位回收利用;危險廢物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交由有危廢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廠內按規范設有一般固廢暫存間及危險廢物暫存間,對固廢實行分類收集暫存。 |
公眾參與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