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抽檢監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公告(2024年11號)
株洲市天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抽檢監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公告
(2024年11號)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檢驗報告編號:No:FS24010544002
產品名稱:螺絲椒
問題項目:噻蟲胺項目實測值0.15mg/kg,標準指標為≤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購進日期:2024年01月23日
經營者名稱:天元區翰水栗源蔬菜店
經營者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泰山路瀚水栗源3棟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調查處理情況:2024年2月6日我局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交該店,制作現場檢查筆錄,送達回執,并于當日立案調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當事人于2024年1月22日從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區中南路中南菜市場里的運菜卡車上采購的螺絲椒在店內銷售。2024年1月23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利誠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該批螺絲椒進行抽樣檢驗。2024年2月1日,利誠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報告》編號(No:FS24010544002),報告顯示被抽檢螺絲椒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噻蟲胺標準指標為≤0.05mg/kg,實測值為0.15mg/kg)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4年2月6日,我局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編號(No:FS24010544002),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和復檢申請。
截至案發時,當事人已將抽檢后剩余同批次的螺絲椒全部銷售完畢,涉案批次螺絲椒總共采購8公斤,單價4.6元/公斤,銷售價格7元/公斤,獲利19.2元,貨值56元。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執法人員已核實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供貨來源。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經排查,被檢螺絲椒噻蟲胺項目實測值0.15mg/kg,標準指標為≤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們建議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19.2元;
2、罰款500元。
合計罰沒金額519.2元。
株洲市天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