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準農業技術交流平臺項目招標事項的批復
關于核準農業技術交流平臺項目
招標事項的批復
株洲市天元區三門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報來《關于申請農業技術交流平臺工程施工公開招標事項核準的報告》及相關資料已收悉。經研究,對該項目有關招標事項批復如下:
一、 項目基本情況及申請內容
農業技術交流平臺項目已經株天發改審〔2021〕31號文批復。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筑主體工程、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及平臺設備購置等。項目總投資為2802.69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1803.98萬元。
項目單位申請對該項目施工招標事項進行核準。
二、核準依據
1、依據省人民政府2008年第235號令《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中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第一項“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范圍的核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區發改局對該項目招標事項進行核準。
2、根據《湖南省實施<招標投標法>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該項目為全部使用國有資金以及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建設項目,必須依法公開招標。
三、核準內容
1、招標范圍:農業技術交流平臺項目的施工。
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招標組織形式:委托招標。
請項目單位接文后,依法嚴格按照核準內容組織開展該
項目招標工作。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請將本項目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備案報告提交我局。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2日
抄送:市發改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住建局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