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準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園項目的批復
關于核準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園項目的批復
湖南天易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的《關于請求核準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園項目的請示》(湘天易司字〔2019〕209號)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園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資料收悉。該項目編碼為:2019-430211-65-02-040554。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核準依據
依據《湖南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湘政發〔2017〕21號)、《湖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湘政辦發〔2017〕42號)、《株洲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株政發〔2017〕17號)、株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湖南天易集團有限公司申請發行非公開發行項目收益專項公司債券的批復》(株高政函〔2019〕12號)、區管委會《天易集團2019年新增發行直接融資產品有關問題專題會議紀要》等有關規定。
二、核準條件
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株洲市2018年儲備土地第十三批次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株國土資預審字〔2018〕41號)及區建設局《建設用地規劃定點(要點)通知書》、市國土資源局《關于通訊及電器專用連接生產基地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株國土資預審字〔2017〕70號)及區建設局《建設用地規劃定點(要點)通知書》、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智能網絡通信設備研發生產基地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株國土資預審字〔2017〕72號)及區建設局《建設用地規劃定點(要點)通知書》。
三、核準內容
1. 項目業主:湖南天易集團有限公司。
2. 項目名稱: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園項目。
3. 建設地點:位于天元區群豐鎮白蓮社區、響塘社區、合花社區。
4. 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377103㎡(約565.65畝),凈用地面積304260.67㎡(約456.39畝),規劃總建筑面積631660㎡,其中:計容建筑面積605580㎡(包含標準廠房542050㎡,研發基地63530㎡),不計容面積26080㎡(包含架空及地下停車庫25000㎡,屋頂樓梯間1080㎡)。項目分為三個區域,其中:(1)通訊及電器專用連接器生產基地規劃總用地面積151355㎡(約227.03畝),凈總用地面積131774.37㎡(約197.66畝),規劃總建筑面積273000㎡。(2)智能網絡通信設備研發生產基地規劃總用地面積116164㎡(約174.24畝),凈總用地面積109884.81㎡(約164.83畝),規劃總建筑面積227100㎡。(3)新型工業傳感器研發基地規劃總用地面積109584㎡(約164.38畝),凈總用地面積62601.49㎡(約93.9畝),規劃總建筑面積131560㎡。
建設內容包含通訊及電器專用連接器生產基地、智能網絡通信設備研發生產基地、新型工業傳感器研發基地以及區內的綠化景觀、給排水、供配電、地面停車場等配套設施。
5.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169324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10734.97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27186.57萬元(土地費用12896.92萬元),預備費12502.46萬元,建設期利息18900萬元。資金來源為業主自籌。
6. 建設期限:24個月(2019年6月—2021年5月)。
四、其他事項
1. 項目建設必須符合株洲市土地利用規劃要求,且在已批準的土地上實施。
2. 項目建設必須符合株洲市城市規劃要求,項目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機動車位、商業比例、建筑限高等必須滿足規劃條件。
3. 項目業主必須依法依規到有關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建設。項目有關節能、環保、消防、安全等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標準、規范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項目業主負責。
4. 項目實施過程中,須主動接受有關行政監管部門的監管。
5. 項目批復后,項目業主應當通過在線平臺定期報送項目建設信息。項目開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報送前期工作信息;項目開工后,每月10日前報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設進度信息;項目竣工后,30個工作日內報送竣工驗收信息。
6. 項目業主應當對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業主單位需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發文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的,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6日
抄送: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區統計局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6日印發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