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株洲市天元區三門鎮撇洪渠除險加固以工代賑項目可行性報告的批復??
關于調整株洲市天元區三門鎮撇洪渠除險加固以工代賑項目可行性報告的批復
株洲市天元區三門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變更株洲市天元區三門鎮撇洪渠除險加固以工代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的請示》及有關材料已收悉。該項目已經我局株天發改審〔2025〕28號立項批復,項目編碼為:2502-430211-04-01-277372。該項目為以工代賑項目,現因政策及上級要求,申請調整項目施工方式相關內容。根據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株政發〔2017〕17號)、區人民政府《決議書》(2025年5月30日)、區財政局出具的《資金來源審核意見》(2025年1月17日)、株洲市天元區三門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區地方自籌基本建設項目立項申報審查表》,經研究,現就項目相關內容調整如下:
一、同意施工方式變更為:本項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實施,通過“鎮政府+村級項目理事會+當地群眾”的組織模式,由三門鎮人民政府開展村民代表會議選舉項目(聯合)理事會,按照“能用人工的盡量不用機械、能用當地群眾的盡量不用專業隊伍”的原則。
1.勞務報酬發放標準:參照當地農民平均收入水平,日工資標準為280-300元,預計發放勞務報酬204.40萬元,發放勞務報酬金額占中央資金比重為51.10%。
2.務工人員來源、數量和構成:按照項目建設期人均務工68天計算,預計可帶動當地農村勞動力106人(其中:外資外貿失業返鄉人員4人,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3人,未就業退役軍人8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9人,返鄉農民工82人),其中普工68人,砼工17人,模板工6人,機械工9人,鋼筋工6人。
二、本批復僅用于調整項目施工方式,與株天發改審〔2025〕28號文一并使用方為有效。項目其他內容不變,仍按株天發改審〔2025〕28號文執行。
三、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重要設備材料購置、安裝等,達到招標限額以上的依法實行公開招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委托相應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四、項目業主須依據本批復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調整手續后方可開展后續工作,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項目業主負責。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30日
抄送: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統計局、區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局、 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30日印發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