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株洲高新區老舊廠區轉型提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關于調整株洲高新區老舊廠區轉型提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株洲創新創業園區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調整株洲高新區老舊廠區轉型提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株創園呈〔2025〕12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該項目已經在我局株天發改審〔2025〕7號立項批復,項目編碼為2501-430211-04-05-348231?,F因項目發生變化,申請調整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根據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株政發〔2017〕17號)、區人民政府《天元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株天政發〔2019〕6號)、區人民政府《決議書》(2025年2月26日)、區財政局出具的《資金來源審核意見》(2025年1月17日)、株洲創新創業園區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出具的《株洲市天元區地方自籌基本建設項目立項申報審查表》,經研究,現就項目相關內容調整如下:
一、同意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調整為:擬對天臺金谷等5個老舊廠區周邊基礎配套設施進行改造。其中:1.改造廠區道路6554米;2.提質改造公共便民設施,改造停車位398個,充電樁121個及其他消防設施等;3.提質改造高、低壓配電柜344個(高壓100個,低壓244個),提質改造太陽能路燈150盞;4.提質改造廠區綠化面積12500平方米。
二、本批復僅用于調整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與株天發改審〔2025〕7號文一并使用方為有效。項目其他內容不變,仍按株天發改審〔2025〕7號文執行。
三、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重要設備材料購置、安裝等,達到招標限額以上的依法實行公開招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委托相應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四、項目業主須依據本批復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調整手續后方可開展后續工作,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項目業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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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7日
抄送: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統計局、區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局、 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
株洲市天元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7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