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馬家河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6·7”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
天元馬家河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6·7”一般
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
2025年6月7日16時29分許,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真蘭汽車零部件(德科總部基地)項目2# 廠房內西側樓梯間外側發生一起墜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33.32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領導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6月13日,天元區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袁玉峰任組長,公安局天元分局、區住建局、區總工會、馬家河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紀委監委,依法組織開展全面調查。
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等手段,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劃分了事故的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經調查認定,天元馬家河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6·7”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因員工違章違規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概況
1.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公司”或“公司”),事故發生單位,真蘭汽車零部件(德科總部基地)項目的總承包方,施工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40200MA2MR1ET71,法定代表人:劉某禮,注冊資本為5,0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為5,000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為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云谷科技園6#樓04室,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企業的經營范圍為: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機電工程施工,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勞務服務(涉及前置許可的除外),地基基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橋梁工程、鋼結構工程、模板腳手架工程、環保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古建筑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公路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建筑幕墻工程、機場場道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017年01月22日,某某公司取得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皖)JZ安許證字[2017]003348)上確定其取得建筑施工許可,有效期:2017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1日。
2023年7月3日,某某公司取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證書編號:D234082283)上顯示,資質類別及等級: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貳級、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貳級等,有效期:2028年07月03日。
2025年02月18日,某某公司取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證書編號:D334082280)上顯示,資質類別及等級:施工勞務不分等級,有效期:2029-11-15。
2.株洲市德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科公司”),真蘭汽車零部件(德科總部基地)項目建設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302115786001680,法定代表人:耿躍良,注冊資本為4,3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為2,456.4098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黑龍江路581號4#廠房,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企業的經營范圍為一般項目:汽車零部件研發;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鐵路機車車輛配件制造;噴涂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銷售;摩托車零配件制造;機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塑膠表面處理;非居住房地產租賃;模具制造;模具銷售;五金產品制造;有色金屬壓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屬制品銷售;金屬切割及焊接設備制造。(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3.株洲市新凱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凱監理公司”),真蘭汽車零部件(德科總部基地)項目監理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302001842901360,法定代表人:朱澎鑫,注冊資本為300萬人民幣,注冊地址為株洲市天元區泰山路1399號神驊龍騰國際13棟13樓,企業類型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企業的經營范圍為:工程監理服務;項目代建;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023年12月22日,新凱監理公司取得的工程監理資質證書(證書編號:E143000428)上顯示,資質等級: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2日。
(二)項目基本情況及事故相關單位安全管理情況
1.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真蘭汽車零部件(德科總部基地)項目(1#研發廠房、2#廠房、3#油漆倉庫、4#門衛)(以下簡稱“真蘭德科項目”或“該項目”或“項目”);建設單位:株洲市德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總承包方、施工單位: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監理單位:株洲市新凱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12月25日,株洲市德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甲方)與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簽訂了《株洲市德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真蘭汽車零部件(德科總部基地)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合同編號:ZLDKXMZB-2024001),德科公司將項目承包給了某某公司,某某公司為真蘭汽車零部件(德科總部基地)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總承包方,工程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材料、質量、安全等。該合同的附件3為項目施工安全協議書,約定了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并約定發包方指派德科公司控股公司的集團總公司夏云同志負責與承包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承包方的1名專職安全員劉某柱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2024年12月15日,株洲市德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與株洲市新凱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監理人)簽訂了《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德科公司將項目施工范圍內的土建、裝修、安裝、市政、園林綠化等工程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委托給新凱監理公司,約定了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新凱監理公司對施工承包人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并約定“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報委托人”等。
2025年3月14日,天元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為德科公司的真蘭德科項目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430211202503140101),合同工期為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08月31日,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為汪和西,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為丁懿,其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附件上顯示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為夏云。
2.事故相關單位的安全管理情況
建設單位德科公司是上海真蘭儀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上海朵越實業有限公司控股,夏云由上海真蘭儀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委派,負責建設方的一切工作,包括手續辦理、對外聯絡、項目施工管理等,德科公司建立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夏云在每周的施工監理例會中講述了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督促了施工方多注意安全施工。建設方在開工前全部一次性支付占合同總額3%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建設方對施工方的施工進度無異議,沒有催促,都按合同足額支付了施工進度款。
新凱監理公司制定了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包括施工安全監理交底制度、施工安全監理例會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報審制度、危險源監控制度等。按照國家人員配置標準,新凱監理公司為項目監理部配足了監理人員,為丁懿、黃華、彭忠,三人均持有相關的監理任職資格證,其中,丁懿是總監理,黃華是土建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土建專業監理工程師崗位工作。
項目監理部編制了項目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安全監理細則,旁站監理方案,審查了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了施工項目部的組織機構以及人員任職資格。通過巡視檢查及時發現質量安全隱患,并要求專監發監理通知單,督促施工方整改。定期于每周四下午2:00組織召開監理例會,在監理例會上,監理部指出了一周以來質量安全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監理工作要求,反復強調了防高墜安全工作是當前安全工作重點,要求項目部落實“一會三卡”制度,強調了施工方早班會必須參會人員簽字確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和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監理部每天進行防高處墜落專項檢查等安全檢查,并填寫監理日志,每周對危險源進行巡視檢查和安全檢查,并填寫了項目重大危險源臺賬和監理安全檢查記錄表、危大工程巡視檢查記錄表,每周編制監理周報,每月編制監理月報。
某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是董事長劉某禮,安全主管是潘飛,公司為真蘭德科項目配備了項目經理汪和西、安全員劉某柱和周某文,劉某禮、潘飛、汪和西、劉某柱和周某文均取得了相應崗位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都在有效期內。劉某禮取得的編號為皖建安A(2016)0077917的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顯示,初次領證日期為2016年11月29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9日。潘飛取得的編號為皖建安C3(2025)0008621的建筑施工企業綜合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顯示,初次領證日期為2025年3月21日,有效期至2028年2月21日。汪和西取得的編號為皖建安B(2023)0077130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顯示,初次領證日期為2023年10月30日,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9日。劉某柱取得的證書編號為皖建安C3(2016)0077836的建筑施工企業綜合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顯示,初次領證時間為2016年11月29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9日。周某文取得的證書編號為皖建安C3(2016)0077837的建筑施工企業綜合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顯示,初次領證時間為2016年11月29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9日。某某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與魯某利簽訂農民工簡易勞動合同。在魯某利取得的高處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上顯示,初次領證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應復審時間為2027年10月8日,有效期至2030年10月4日。與魯某利同班組的成員施工場所距墜落高度基準面均未小于2米,無需持有高處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
某某公司建立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防高處墜落專項方案,制定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施工過程中,某某公司建立了危險源辨識評估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安全員組織班前會,每天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填寫安全日志。但某某公司安全教育不到位,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高處作業時未將安全繩的掛鉤掛上,安全員未發現、制止和糾正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三)事故發生經過
2025年6月7日下午,魯某利、張兵、張選、陳召、張兵航等五人為一個班組,負責將內墻彩鋼板安裝,張選和陳召負責裁板,張兵送板給張兵航,張兵航負責將彩鋼板放置在需要固定的位置,班組長魯某利負責給彩鋼板打釘。張兵航站在二層半的平臺(離地面高度約8米)往內墻放置一塊彩鋼板,魯某利在下面的一層半的平臺(離地面高度約4.8米)負責給彩鋼板打釘(圖1 各平臺位置圖)。
由于是安裝內墻彩鋼板,安裝人員只需站在外墻的內側施工,因而施工現場未設置安全帶扣、安全平網等安全防護措施。

圖 1 各平臺位置圖
魯某利按要求佩戴了安全帽,但未按高空作業操作規程系扣好安全帶,一只腳站在離地面高度約5.8米的檁條(離一層半平臺基準面高1.0米)上,另一只腳站在離地面高度約6米的防護欄桿(離一層半平臺基準面高1.2米)上準備給彩鋼板打釘(圖2 檁條及防護欄桿位置圖)。16時29分許,魯某利不慎從檁條外側墜落下來(圖3 魯某利從高處墜落下來)。

圖2 檁條及防護欄桿位置圖

圖3 魯某利(紅圈處)從高處墜落下來
(四)事故現場情況
事故地位于株洲市天元區新馬工業園內新東路近萬富路。
(五)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1.人員傷亡情況:造成1人死亡,魯某利,男,身份證號:610423********3076,戶籍地址:陜西省涇陽縣**鎮**村*組***號。
2.直接經濟損失: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核定,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33.32萬元。
二、事故應急處置及評估情況
(一)事故信息接報及響應情況
2025年6月7日16時35分左右,一名工人跑到施工項目部辦公室向項目經理汪和西報告了有人高墜摔傷的情況,汪和西立馬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發現場保護工作,并督促人員聯系120急救車,隨后立馬打電話給公司董事長劉某禮報告傷者基本情況,劉某禮立即叮囑汪和西全力搶救傷者,隨時向他報告后續情況,并向當地住建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同時,劉某禮立即和安全主管潘飛連夜從蕪湖趕往株洲項目部。
16時52分,120救護車趕到現場(圖4 救護車即將到達現場)對傷者進行急救,魯某利經現場搶救無效于17時10分左右被宣布死亡后,汪和西立即先后向劉某禮和天元區住建部門報告了事故情況。

圖4 救護車即將到達現場
接事故信息報告后,公安、應急、住建、馬家河街道等部門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取證、勘察并保護現場,指導和督促公司做好死者家屬安撫和善后工作。
(二)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情況
2025年6月7日16時29分,張兵航聽到“撲通”響聲,然后向窗戶外地面看去,發現魯某利已經墜落在地面上,立即大聲喊地面上負責裁板的張選,說魯某利掉下去了。張選回應后,張兵航立即跑下去,發現地面上已經來了一些人,看到有工友拿了把傘幫魯某利擋著太陽,張選將魯某利的頭部枕在張選的胳膊上,魯某利口部正在冒血,張兵航湊上去喊魯某利,魯某利沒有任何回應。現場工友們撥打了120,通知了魯某利的家屬。
(三)醫療救治和善后情況
2025年6月7日16時52分,120急救車趕到現場,立即對魯某利進行了現場搶救,17時10分左右,魯某利經120急救人員現場搶救無效被宣布死亡。
劉某禮接到墜亡的電話報告后叮囑汪和西做好死者家屬安撫工作。第二天凌晨五點左右,劉某禮和潘飛從蕪湖趕到株洲項目部,立即帶領公司相關人員積極做好死者家屬安撫和事故善后工作,并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相關調查工作。
2025年6月10日,某某公司與死者家屬達成并簽訂了《賠償協議書》,公司承擔了賠償責任,得到了死者家屬的諒解。
(四)事故應急處置評估
相關部門和人員,在事故應急處置中,應對迅速,措施有力,應急處置到位,未發現有失職瀆職行為。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魯某利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一只腳站在離地面高度約5.8米的檁條上,另一只腳站在離地面高度約6米的防護欄桿上,未按要求系扣好安全帶,給彩鋼板打釘作業時身體失穩從檁條外側墜落下來,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分析
某某公司。一是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二是安全操作規程落實不到位,存在個別員工未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現象;三是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司安全員未及時發現和制止員工違章違規行為。
四、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履職情況
(一)區住建局履職情況
自真蘭德科項目啟動以來,區住建局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對該項目實施了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3月20日,區住建局依照監督計劃對該項目進行月度監督檢查,此時項目處于基礎施工階段。區住建局重點檢查了基坑、臨時用電等關鍵方面,發現存在部分問題,隨即向各責任主體下達了《整改通知單》,要求限期整改。項目方高度重視,按時完成整改并向區住建局作出回復,確保了基礎施工階段的安全質量。
4月7日,區住建局進行月度檢查時,發現該項目在鋼結構屋面構件安裝過程中,存在生命線未設置到位、安全平網未安裝、高處作業人員證件不齊等問題。針對這些安全隱患,區住建局立即向各責任主體下發《整改通知單》,要求限期整改。項目方積極響應,按時完成整改并向區住建局回復,消除了相關安全隱患。
5月23日,區住建局在月度檢查中發現,該項目的卸料平臺、腳手架仍存在安全隱患。區住建局當即向各責任主體下發《整改通知單》,要求限期整改。其中,外腳手架連墻件整層缺失這一問題屬于重大安全隱患,區住建局嚴格按照一單四制的要求,向各責任主體下發《重大隱患交辦單》,要求立即整改。項目方迅速采取行動,將涉及的卸料平臺予以拆除,對其他問題也及時完成整改,并向區住建局進行了回復。區住建局對外腳手架整改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確認安全隱患已消除,同意對該重大隱患進行銷號處理。
(二)馬家河街道辦事處履職情況
馬家河街道對轄區企業、門店等生產經營單位定期開展消防、燃氣、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知識宣傳,開展日常宣傳20余次。同時重點加強高處作業安全宣傳提醒,利用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群、街道安監群積極轉發登高作業事故案例警示、安全管理規范及工作要求,日常在對企業進行隱患排查時也多次提醒教育,共開展相關宣傳提醒10余次。
按照株洲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高處作業安全集中整治行動的通知》的有關要求,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在全街道開展高處作業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并于2024年12月18日召開高處作業安全集中整治行動調度會,對該項工作進行再強調、再部署。整治期間,一方面發動各社區在轄區內開展入門入戶宣傳工作,發放《馬家河街道關于開展高處作業安全工作的告知書》,普及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十個必須”;另一方面組織各社區重點對轄區內居民自建房在進行光伏安裝、房屋修繕、空調安裝等作業中可能涉及到的臨時性高處作業做好安全宣傳和隱患排查,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十個必須”。
五、有關責任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
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盡管公司制定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公司制定和實施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進行了安全操作規程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公司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了安全檢查,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進行通報,但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個別員工的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安全操作規程落實不到位,個別員工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員工的違章違規行為。
六、事故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事故相關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德科公司建立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均約定了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并履行了自己的安全管理義務,在開工前全部一次性支付占合同總額3%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對施工方的施工進度無異議,沒有催促,按合同足額支付了施工進度款,已履行了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建議不予處罰。
2.新凱監理公司制定了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包括施工安全監理交底制度、施工安全監理例會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報審制度、危險源監控制度等,為項目監理部配足了監理人員,項目監理部編制了項目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安全監理細則、旁站監理方案,審查了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了施工項目部的組織機構以及人員任職資格。通過巡視檢查及時發現質量安全隱患,并根據隱患情況通過面對面、電話、微信通知和發監理通知單,督促施工方整改,已履行了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建議不予處罰。
3.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教育和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到位,未嚴格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二)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魯某利,男,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員工,安全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高處作業時未將安全繩的掛鉤掛好不慎墜落下來,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鑒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責任。
2.劉某禮,男,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職責不到位,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力,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的規定,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3.劉某柱,男,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安全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不到位,未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制止和糾正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一是由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二是由區住建局按程序報發證單位暫停或吊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
4.周某文,男,蕪湖某某建設有限公司安全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不到位,未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制止和糾正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一是由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二是由區住建局按程序報發證單位暫停或吊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各有關部門、建筑施工企業要深刻吸取教訓,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從以下三個方面切實加強和改進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工作:
(一)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建筑施工企業要從根本上強化安全意識,真正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負責制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切實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2.召開事故警示教育會,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尤其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教育培訓或者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禁止上崗作業。
3. 加強對員工的管理,督促員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及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二)監管部門加強建筑施工的安全專項整治
各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行業的監管職責,把安全生產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真正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嚴格監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現場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責任、投入、培訓、管理、應急救援等措施落實到位。全面展開“兩違”清查工作,在園區范圍內對所有項目進行深入細致的排查,重點查處“未批先建”和“未驗即用”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確保所有項目均嚴格按照相關審批流程和驗收標準進行,有效遏制和杜絕任何形式的違法違規現象,保障園區建設和管理秩序的規范與合法。
(三)政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全面落實監管責任
政府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和屬地監管責任。區住建局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將此事故向轄區監管企業通報,組織開展事故視頻集中觀看警示教育會,切實貫徹落實省住建廳下發的《湖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關于加強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動火作業安全管理的通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以及《湖南省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涉假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通過深入學習和嚴格執行這些文件要求,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全面排查和整治轄區內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進一步提升轄區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整體安全環境。
馬家河街道辦事處要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力度,加強對工作人員進行高處作業等領域的安全監管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風險辨識能力和檢查專業性。加大對轄區內各類施工單位的安全宣傳和教育,督促其按規定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崗前培訓和班前安全交底和應急演練等,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附件: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統計表
附件: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統計表
類別 價值 | 項目 | 金額(萬元) |
人身傷亡后 支出費用 | 醫療費用 | / |
殯儀館費用 | 2.00 | |
補助及救濟費用 | 130.00 | |
住宿、伙食費用 | 0.2 | |
小計 | 132.20 | |
善后處理費用 | 處理事故事務性費用 | / |
現場搶救費用 | 0.02 | |
清理現場費用 | / | |
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 / | |
小計 | 0.02 | |
財產損失價值 | 固定資產損失價值 | / |
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 1.10 | |
小計 | 1.10 | |
合計 | 133.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