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季度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公示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591號)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55號)的相關要求,在國家應急管理部、省應急廳和市應急局的指導和監督下,嚴格實行企業申請、兩級發證、屬地監管的原則,2021年四季度,株洲萬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家企業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
特此公告。
附:2021年四季度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企業名單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591號)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55號)的相關要求,在國家應急管理部、省應急廳和市應急局的指導和監督下,嚴格實行企業申請、兩級發證、屬地監管的原則,2021年四季度,株洲萬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家企業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
特此公告。
附:2021年四季度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