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區(天元區)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貸款業務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一、文件出臺背景
自投資金融局開展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改革以來,我區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業務穩步增長,園區企業獲益良多,對政策性金融產品的評價和信任度顯著提高。但走訪調研中也發現,仍有部分優質的初創期、科技型小微企業在申請貸款過程中,因受成立時間短、缺乏擔保、抵押物不足等各類因素影響,既難以獲得知識價值信用貸款,也難以獲取其他貸款,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一大“瓶頸”。
為緩解初創期、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壓力,投資金融局聯合擔保公司開發了一款創新型、補充性金融產品——“科技擔”。制定《株洲高新區(天元區)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貸款業務管理辦法(試行)》則為“科技擔”貸款業務提供了管理規范和依據。
二、文件主要內容
《株洲高新區(天元區)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貸款業務管理辦法(試行)》分總則、組織與實施、風險補償基金的設立、風險補償基金的使用、運行流程、代償流程、監督和管理、附則共八章32條,主要內容包括貸款對象、貸款程序、代償操作流程、風險預警等。
貸款的流程主要為:當科技型制造業企業符合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規模不低于100萬元、上一年度各項稅收實繳金額不低于1萬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等條件時,本著“自主自愿”原則向擔保公司提出貸款擔保申請。擔保公司經過初步篩查并進行現場盡調,審核通過后,向合作銀行簽發《擔保意向函》,在履行相關合同手續,并向企業收取貸款金額0.5%的擔保費后,向合作銀行發出《擔保放款通知函》,合作銀行向企業放款。
放款出現的風險由國家、省擔保基金,以及擔保公司、銀行、區級風險補償基金共同承擔,根據情況按4:3:2:1或5:3:2分擔機制共擔損失。區級風險補償基金按照1:50的預設比例撬動擔保機構和銀行貸款。補償基金參照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金預算安排的方式,由區財政在年度預算中預留,待風險發生時據實支付。
三、文件出臺意義
《株洲高新區(天元區)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貸款業務管理辦法(試行)》為“科技擔”貸款業務的各方建立了風險分擔機制,引導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鼓勵其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提升企業貸款成功率,減少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