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元區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綜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區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各鎮、街道辦事處:
現將《天元區2013年度食品安全綜合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5月6日
天元區2013年度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我區去年專項整治成果,突出抓好今年三大重點整治(兒童食品、豆制品、臘制品),切實解決全區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著力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有關會議精神,結合《天元區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國家、省、市食安委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堅持“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的理念,緊扣“讓全區人民食有所安”的目標,以“確保食品安全、加快改善民生”為己任,以“突出專項整治、創新工作機制”為抓手,以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感作為食安工作的使命感,全面履行職責,不斷提升我區食品安全監管水平,為建設“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而不懈努力。
二、工作目標
2013年以嚴厲打擊“違禁超限、假冒偽劣”作為食品安全綜合整治的重要內容,繼續開展“四季行動”,全力抓好“三品整治”(兒童食品、豆制品、臘制品),切實解決關乎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通過整治,使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無盲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無真空,食品行業自律顯著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時查處,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整治內容
本年度專項整治由區食安辦統一組織、協調,區食安委各成員單位按照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則,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逐級分解落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本轄區食品安全負總責,統籌部署、調度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牽頭做好各項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今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要在鞏固去年專項整治成果基礎上,以“四季行動”為主線,以“三品整治”為重點,集中力量、集中時間,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第一季度:“春雷行動”
主要內容: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含畜禽水產品、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
牽頭部門:區農村工作局,責任部門:區商務局、工商天元分局、食藥監天元分局、公安天元分局等。
工作目標:
1.全區本地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100%納入監管范圍,本地生產基地上市農產品抽檢要求:茶葉、水果、蔬菜等種植類農藥殘留合格率達96%以上,生豬“瘦肉精”零檢出率,水產品藥物殘留合格率達95%以上,杜絕養殖環節使用違禁藥物的現象發生。
2.涉及農殘、獸殘、違禁藥物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查處率100%。
3.農業投入品經營戶的經營許可、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進銷臺賬等合格率100%。
主要任務:
1.開展種植環節專項整治。開展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對標準茶園、果園和蔬菜園開展農藥殘留監測,全面查禁在農產品中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種高毒高殘有機磷農藥的違法行為。
2.開展養殖環節專項整治。開展獸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和違禁藥物專項執法檢查,加大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力度,重點監測磺胺類等抗菌劑類藥物殘留,嚴厲打擊在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等違禁物品及飼喂不合格飼料、濫用獸藥等違法行為。
3.推進蔬菜及畜禽、水產品的產銷對接工作。加大對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畜禽水產品的監督抽檢力度,對不合格的產品,按照“第一次黃牌警告、第二次責令退出市場”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外埠產品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4.清查農業投入品經營戶的經營許可、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進銷臺賬的建立等落實情況。
5.加強獸藥GMP(良好生產規范)后續監管,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度。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開展產地環境監測評價工作。
(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專項整治
牽頭單位:各鎮、街道食安監管站,責任部門:工商天元分局、食藥監天元分局、區城管局、區衛生局、公安天元分局等。
工作目標:
1.食品小作坊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并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和器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存放等區域分開設置;有保證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臺賬登記制度。
2.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食品原料、食品相關產品符合國家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清潔;售賣散裝直接入口食品的,配有防塵、防蠅等保潔設施。
3.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國家、省、市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乳制品、罐頭制品、果凍等食品;專供嬰幼兒、老年人、病人、孕產婦等特定人群的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4.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持證(食品小作坊生產許可證、食品攤販登記卡)率100%,證照公示率100%,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有率100%。
主要任務:
1.區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明確機構和安排人員,做好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2.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方便群眾、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安全、市容、交通等方面的規定,擬定食品攤販經營地點和時段,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
3.質量監督部門加強對制售分離食品小作坊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現場制售食品小作坊和流通類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對餐飲類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
4.各相關部門應當安排專門力量,對食品生產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提交的相關資質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食品小作坊生產許可證、食品攤販登記卡、工商營業執照等。
第二季度:“夏威行動”
主要內容:
(三)兒童食品專項整治
牽頭部門:工商天元分局,責任部門:食藥監天元分局、區教育局。
工作目標:
1.各類兒童食品生產企業持證生產,食品生產許可證持有率100%。
2.流通環節兒童食品無“三無”產品。
3.兒童食品經營銷售進銷臺賬登記率100%。
4.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兒童食品違法案件查處率100%。
主要任務
1.針對生產環節開展專項整治。對我區兒童食品生產企業進行摸底調查和專項執法行動,嚴格規范企業生產行為,落實食品安全生產者是第一責任人制度,對生產環境、生產工藝進行嚴格監督,對產品加大監督抽檢力度。
2.針對流通環節開展專項整治。針對學校食堂及周邊區域兒童食品生產、銷售的餐飲店,小賣部進行全面整頓,對無證無照經營者一律取締,對于合法持證經營的,應當嚴格要求業主按照相關規定依法經營,對供應商資質證明、產品質檢報告、進貨臺賬登記等務必做到齊全、規范。
3.對乳制品和嬰幼兒食品進行排查,規范經營戶的經營行為,從事進口乳制品銷售的,須持有相關部門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四)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含調味品專項整治)
責任部門:工商天元分局,食藥監天元分局、公安天元分局等。
工作目標:
1.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生產許可證持有率100%,備案率100%,生產企業培訓率100%。
2.食品添加劑經營戶工商營業執照持證率100%,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建立率100%,經營戶教育培訓率100%。
3.食品生產企業和餐飲企業采購、使用食品添加劑索證索票和臺賬建立率100%,企業培訓率100%。
4.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案件查處率100%。
5.建立新增食用添加劑備案和公示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新增食用添加劑品種。
主要任務:
1.加強對食品添加劑使用知識宣傳。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大對食品添加劑知識和《可能違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目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法律法規培訓,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食品添加劑使用安全意識。
2.嚴厲打擊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對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清查,整頓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相關化工產品的生產、使用。
3.規范食品添加劑經營行為。清查食品添加劑經營戶的經營許可、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進銷臺賬的建立等落實情況,嚴查銷售產品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等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4.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對食品添加劑使用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嚴厲查處未按照國家規定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及使用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
5.嚴格實施調味品生產許可制度和生產經營主體準入制度。加強調味品標識標注管理。進一步完善調味品檢測方法,實施重點調味品(特別是火鍋底料)專項監測。依法查處調味品虛假標注問題,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醋、醬油、料酒等調味品行為;依法查處和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單位。
(五)豆制品專項整治
牽頭部門:各鎮、街道食安監管站,責任部門:工商天元分局、食藥監天元分局、區城管局、公安天元分局等。
工作目標:
1.豆制品小作坊的備案率達100%。
2.豆制品的生產加工企業按食品標準生產加工,嚴禁添加非食用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原料進貨記錄可追溯率95%以上。
3.豆制品逐步推行規模化集中生產經營和統一銷售配送制。
4.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的豆制品違法案件查處率100%。
主要任務:
1.將豆制品生產加工作坊的日常監管和整治工作納入全年食品安全工作重要內容,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督辦。鼓勵豆制品生產加工作坊采取集中加工生產經營,統一銷售配送的方式。
2.加強對豆制品生產加工作坊的監督管理,堅決取締衛生條件差、產品質量低、添加非食用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小作坊。重點幫扶具有一定規模、具備整改條件、整改積極性高的小作坊提質改造,樹立產品質量穩定、老百姓信賴的品牌產品。
3.加強對流通環節的豆制品產品溯源和現場銷售衛生條件的檢查,重點清查農貿市場、中小餐飲企業的冒牌、無證產品;同時結合食品加工小作坊及小攤販整治,重點加強對早餐食品的監管。
第三季度:“秋虎行動”
主要內容:
(六)豬肉及肉制品安全專項整治
牽頭部門:區商務局,責任部門:區農村工作局、工商天元分局、食藥監天元分局、區城管局、公安天元分局等。
工作目標:
1.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窩點,強化肉品安全,對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偏遠農村、主要交通道路周邊、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濫宰多發地區進行重點整治。
2.定點屠宰豬肉檢疫率100%,病害豬肉無害化處理率100%,肉制品食品生產企業、肉制品小作坊生產許可證持證率100%。
3.農村工作局負責全面打擊使用瘦肉精等非法飼料添加劑喂養生豬的行為,商務局負責全面打擊、查處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屠宰含瘦肉精生豬、病害豬以及銷售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市場的行為,食藥監分局負責全面打擊餐飲單位采購、使用病害豬肉、白板肉的行為。
主要任務:
1.打擊私屠濫宰。嚴厲查處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徹底搗毀私屠濫宰窩點,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實現城區范圍內無私屠濫宰窩點。
2.開展屠宰病死豬、出售病害豬肉專項整治。商務局要規范定點屠宰企業的管理,開展定點屠宰場屠宰含瘦肉精豬、病害豬專項整治;農村工作局要規范養殖場(戶)的管理,開展養殖行業使用瘦肉精等非飼料添加劑喂養生豬專項整治。
3.由商務局牽頭,工商、食藥等部門各負其責,開展肉類銷售環節、餐飲環節、肉制品加工環節的集中整治。對全市肉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豬肉銷售門面、攤點、餐飲飯店、酒店賓館、學校食堂、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餐飲配送單位、肉制品生產企業、小作坊等肉品銷售、使用單位和個人,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查使用病死、毒死的畜禽、工業鹽、非食品添加劑作為防腐劑、著色劑、濫用食品添加劑加工臘制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大餐飲環節肉制品的檢查檢測力度,對于大型餐飲酒店、學校食堂的肉制品須建立索票索證制度和臺賬,且產品須是持證企業生產。
(七)農貿市場及超市專項整治
牽頭部門:區商務局,責任部門:工商天元分局、區農村工作局、區城管局等。
工作目標:
1.全市城區已經改造的主要農貿市場100%納入監管范圍,農貿市場檢測室覆蓋率100%,有專人負責對進入農貿市場的蔬菜等種植類農產品進行檢驗,檢測結果用電子顯示屏公示;蔬菜等種植類農產品農藥殘留合格率達96%以上,生豬“瘦肉精”零檢出率,水產品藥物殘留合格率達95%以上。
2.農貿市場檢測人員培訓率100%,蔬菜農藥殘留檢測率100%,不合格的農產品銷毀率100%。
3.涉及農殘、獸殘、違禁藥物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查處率100%。
4.農貿市場及超市涼菜銷售點必須配備三防設施,工作人員健康證持證率100%,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帽子、口罩等。
主要任務:
1.加大對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畜禽水產品的監督抽檢力度,不合格產品一律銷毀。
2.實行農副產品準入制度,履行農副產品安全責任,按照規定建立農副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保持進貨的原始發票、憑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區商務局負責要求農貿市場業主建立專門的檢測室,并督促檢測工作的開展;區農村工作局負責對進入農貿市場的蔬菜等種植類農產品的檢測進行指導、培訓,并按照規定指導農貿市場業主建立檢測制度、檢測記錄和臺賬等,定期對農貿市場的蔬菜等種植類農產品進行抽檢;工商天元分局負責依法監督市場食品經營者,履行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區城管局負責對市場周邊的零擔管理。
第四季度:“冬陽行動”
主要內容:
(八)臘制品專項整治
牽頭部門:各鎮、街道食安監管站,責任部門:食藥監天元分局、工商天元分局、區商務局、區農村工作局、公安天元分局等。
工作目標:
1.臘制品生產小作坊和企業持證率100%。
2.臘制品生產小作坊及企業從業人員健康證持有率100%。
3.臘制品生產小作坊和企業肉品購銷臺賬及產品銷售臺賬登記率100%。
4.市場流通環節銷售經營的臘制品必須有包裝、有標識,注明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
5.餐飲單位采購臘制品的進貨銷售臺賬登記率100%。
主要內容:
1.規范臘制品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加強原料采購及品質監管,加大抽檢力度,規范生產流程及加工程序,嚴格檢查各類生產器械、原料、包裝材料等的采購和使用,均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2.嚴格規范市場上流通的各類臘制品,凡上市流通的臘制品,必須有包裝、有標識并注明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堅決取締“三無”產品。
3.嚴厲打擊餐飲單位使用病死畜禽肉或未經檢疫的畜禽原料、違法使用非食品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自制腌臘鹵肉制品違法行為。
4.餐飲單位嚴格落實采購索證制度,采購腌臘肉制品、家禽蛋類產品進貨臺賬建立率、檢疫合格證明保存率達100%。
5.加強餐飲單位腌臘肉制品監督抽檢,嚴厲打擊采購、使用不合格腌臘肉制品違法行為。
(九)食用油專項整治
牽頭部門:區商務局,責任部門:工商天元分局、食藥監天元分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城鄉建設局、公安天元分局等。
工作目標:
1.食用油加工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QS認證)持證率100%,食用油經營臺賬、質量檔案建立率100%,統計報表上報率100%。
2.食用油經營戶工商營業執照持證率100%,食品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持證率100%,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持證率100%,索證索票和購銷臺賬建立率90%以上,不經營無標簽、無標識的散裝油。
3.餐飲企業餐飲服務許可證持證率100%;食用油消費單位和餐飲企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持有率100%;采購使用的食用油索證索票和購銷臺賬建立率90%以上,不使用無標簽、無標識的散裝油。
4.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生產、經營、使用“地溝油”的違法案件查處率100%。
主要任務
1.在鞏固去年散裝食用油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加強對食用油的生產、流通、消費等各環節的日常監管。
2.規范食用油企業的生產加工行為。加強原料收購和加工質量監管,查處企業不建立經營臺賬和質量檔案、不及時上報統計報表、使用發霉變質的原料進行加工、使用農藥殘留、真菌毒素和重金屬等污染物超標的原料進行加工、違反規定使用添加劑、使用被污染的運輸工具或者包裝材料運輸包裝食用油以及其他影響食用油質量的行為,杜絕三無散裝油出廠。
3.規范食用油的經營行為。商務、工商部門負責清查食用油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進銷臺賬的建立等落實情況;杜絕三無散裝油的經銷。
4.規范食用油的消費行為。食藥監分局、教育局、城鄉建設局、商務局負責清查餐飲企業、食堂進貨查驗、索票、索證、進銷臺賬和餐廚廢物流向臺賬的建立等落實情況,杜絕使用三無散裝油。
5.公安局負責嚴厲查處使用“地溝油”的生產、銷售、使用“地溝油”的違法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食品安全工作最忌空談,首重實干。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強化工作執行力,明確責任抓落實、令行禁止抓落實、持之以恒抓落實,把抓落實貫穿于全年,積極作為、真抓實干,在實干中破解難題,在實干中把握機遇。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完善抓落實的機制,根據本方案制定今年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5月中旬之前報送至區食安辦),每一項重點工作都要落實經費保障,責任到崗、到人,強化督促檢查,推進整治工作盡快見效。
(二)進一步凝聚整治合力。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職能部門要嚴格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及時互相通報整治工作情況,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推動建立各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避免整治盲區,堵塞相關漏洞,提高整治行動效果。區食安辦要加大對整治工作協調力度,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各部門在專項整治工作遇到的具體問題。
(三)進一步發動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媒體力量,大力宣傳報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和成效,宣傳“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提高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責任意識。加強輿論監督,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覺把好質量安全關,主動配合專項整治行動。做好新聞宣傳,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客觀、準確報道食品安全工作。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正確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營造人人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食品安全綜合整治必須嚴懲重處,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肅查處各環節及重點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強化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監管失職、瀆職行為,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對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五)進一步強化考核力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實際制定好每一個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好實施,定期開展整治工作督查指導。區食安辦將分二次對各鎮、街道和各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計入本年度各單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對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給予鼓勵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予以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為及時掌握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職能部門要及時報送各項整治工作信息到區食安辦。在每項專項整治結束后由牽頭部門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到市食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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