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天政辦函〔2014〕30號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天元區人民政府2014年度
依法行政工作計劃和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劃》和《《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6日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
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劃
2014年,天元區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務院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會議要求,在新的起點上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行力建設,不斷提升社會服務和管理水平,全面推進我區依法行政工作,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務法治化為重點,全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為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科學跨越發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公正的法治環境。
(一)推進依法行政的體制機制建設,增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一是加強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建設,強化對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健全完善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的會議制度和日常工作制度;2014年,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一次。二是上半年召開2014年度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總結2013年度工作,表彰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和個人,布置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區政府及各部門建立學法制度。政府常務會、單位組織一次以上集體學法。法制辦牽頭邀請省內著名法學專家前來授課。四是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在市區法制辦的指導下,創建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1—2家。通過示范單位引領作用,以點帶面,推動全區依法行政工作上新臺階。
(二)認真開展重大行政決策聽證,推進重大行政行為依法、科學、民主決策。一是擬建立擬聽證事項報告備案制度,建立健全聽證代表名錄、聽證代表查詢備案、聽證意見反饋等制度。二是年初編制全年的聽證會計劃;按《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的要求,舉行二次重大決策聽證會。三是強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建設,充分發揮委員會在科學決策方面的作用。四是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備案審查制度,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五是建立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努力化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中的法律風險。
(三)加強和改進規范性文件的管理,維護政府法制的統一。一是以促進經濟發展、改善民生和發展社會事業為重點,科學編制規范性文件制訂計劃。二是以落實“三統一”為重點,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登記、公布、備案工作。三是以人為本,尊重民意,匯集民智,探索規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見機制,努力提高規范性文件制定的質量。四是組織開展對規范性文件2013年度的全面清理工作。
(四)充分做好行政復議、行政調解、行政應訴工作,提高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水平。一是創新行政復議申請受理方式,落實行政復議權利告知制度,暢通案件受理渠道。引導當事人通過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糾紛。從和諧、維穩的角度,創新了行政復議審理方式,加大調解、和解力度,提高行政復議的綜合效果。二是充分發揮行政調解的作用。建立完善行政調解制度,科學界定調解范圍,規范調解程序,提高行政調解水平。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實現各類調解主體的有效互動,形成調解合力。三是做好行政應訴工作,積極配合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
(五)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一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外部評議工作。全年對區屬行政執法單位進行分二次進行執法檢查考核。其中上半年,對區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一次評查。二是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裁量權制度并抓好落實; 9月30日前,整理頒布區政府上一年度的《行政執法指導案例》。三是加大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力度,推行公務員學法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把培訓情況、測試成績作為考核內容與任職晉升的依據。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的違法及重大過錯的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行政問責。
(六)加強法制機構建設,提高法律服務水平。一是區法制辦和各執法部門法制機構要加強自身建設,強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服務的水平。二是要主動服務于區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法律政策上為區重點工作重點項目上把好關,為征地拆遷、政府投資、招商引資、合同簽訂等重大經濟活動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其中重點是對政府重大合同的審查和管理。三是對于區內普遍性的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努力當好政府及區領導的參謀、助手、顧問。
天元區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為做好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以及《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株洲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文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是實際,制訂本方案。<株洲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一、考核對象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行政執法單位。
二、考核內容
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點是《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法治湖南建設綱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湖南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湖南省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意見》、《株洲市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13-2020》等的貫徹實施情況。
三、考核評議標準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行政執法單位考核按《株洲市天元區2014年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行政執法單位依法行政考核評分細則》(見附件1)標準執行。考核實行百分制,內部考核占80分,其中年終考核占60分,日常考核占20分;外部評議占20分。
四、考核方式
(一)日常考核: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行政執法單位應當及時向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有關資料和信息(原則上每季度報送一次,報送聯系人:區政府法制辦田光,電話:28665159),并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本方案考核內容中的工作情況,包括統一布置的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政府法制宣傳調研、行政執法培訓發證等重大活動參與情況,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情況,行政行為被舉報投訴等情況。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收集和統計考核對象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項數據、資料的基礎上,進行日常考核評分。
(二)年終考核: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行政執法單位先進行自查自評,再由考核小組采取聽、看、查、問、評相結合的方法,對各被考核單位分組進行考核。具體程序為:
1. 各被考核單位總結匯報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并向區人民政府提交2014年度依法行政報告;
2. 考核小組查看依法行政有關文件、臺帳和其他材料;
3. 考核小組查閱行政執法卷宗以及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卷宗。被考核單位提供全年案卷后由考核小組抽選檢查;
4. 考核小組視情況隨機提問;
5. 考核小組結合考核情況反饋意見。
(三)外部評議: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行政執法測評點對全區被考核單位進行評分。同時,從司法機關、監察機關和新聞媒體單位中收集相關材料,了解各被考核單位是否存在行政不作為、緩作為、亂作為等情況。
考核結束后,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日常考核、年終考核、外部評議的結果綜合評定考核成績,提出考核意見。
五、考核時間
10月20日—11月10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核結果運用
依法行政考核結果在行政機關內部通報。考核評定為優秀等次的,給予表彰。考核評定為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被評為不合格的單位還應向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整改方案,并限期組織落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