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天政辦函〔2014〕42號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部門職責分工的
通 知
區轄相關單位: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深入開展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報區政府常務會研究,經區編委會同意,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建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部門責任分工
(1)政府辦負責區本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事項提請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以區政府名義公布的工作;
(2)監察局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與行政審批事項有關投訴舉報的受理工作;
(3)編辦負責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指導、協調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省、市級權限下放的承接工作,組織實施區級權限的取消、下放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行政審批事項設立、辦理工作;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4)法制辦負責區級行政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清理工作;
(5)財政局、物價局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清理規范工作;
(6)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區級行政審批事項(含服務事項)的管理和服務,及時調整和優化審批流程。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聯席會議由常務副區長牽頭,編辦負責組織協調,成員單位包括:政府辦、監察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設局、法制辦、發展和改革局(物價局)、民政局、商務局、審計局、國土局天元分局、規劃局天元分局、環保局天元分局、政務服務中心和其他涉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單位。常務副區長是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明確相關責任人為組成人員并確定一名聯絡員。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