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天元區碧水藍天三年行動實施 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株天政辦發〔2017〕22號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天元區碧水藍天三年行動實施
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天元區碧水藍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7-2019年)》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19日
天元區碧水藍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17-2019年)
為貫徹落實《株洲市碧水藍天三年行動方案(2017-2019)》(株政辦發〔2016〕39號),全面完成株洲市下達的碧水藍天三年行動各項任務,為將我區建設成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打下堅實基礎,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三年努力,實現水碧、天藍、土凈、風清的優美環境。確保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保持在100%,湘江水質達到III類及以上標準,基本消除城區黑臭水體;城區細顆粒物(PM2.5)濃度在2016年的基礎上下降12%以上,城區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0 %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85%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85%以上。
二、工作任務及其分解
(一)湘江保護與治理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
1.重點整治涉水污染行業。全面排查涉水污染企業。依法全面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嚴重污染水環境的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完成清潔化改造,實現達標排放。(區環保分局牽頭,區產業局、區水利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2.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河西示范園要按規定建成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區環保分局牽頭,區產業局、區建設局、高科集團、天易集團參與)
3.加強治砂工作。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杜絕非法砂石碼頭死灰復燃和“亂搭、亂建、亂采、亂挖、亂棄、亂排”等行為。統一規劃,定點建設規模化新砂場。(區建管辦、區水利局牽頭,區國土分局、區建設局、區環保分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4.加強河道保潔。建立健全河道保潔責任機制,將河道保潔納入城市管理體系,開展常態化巡查,定期打撈河道垃圾,實現水面基本無漂浮物,河岸基本無垃圾。(區水利局牽頭,區城管局、區建設局、高科集團、天易集團、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5.加快推進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實施河湖生態景觀提質和修復工程,強化重要生態保護區、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啟動湘江河西風光帶北延伸段建設前期工作。(區水利局牽頭,區環保分局、區建設局、區兩型辦參與)
(二)飲用水水源保護工程
1.完成飲用水源標準化劃定和標識設立。2017年底前,配合市里完成供應1000人以上水源地劃定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立水源保護標志牌和界碑、界樁交通警示牌、攔網等設施。(區環保分局牽頭,區建設局、區水利局、區規劃局參與)
2.加強飲用水源地安全管理。依法關閉或清除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各類污染源及與取水無關的設施,取締與飲用水水源保護無關的活動;依法關閉二級保護區內所有排污口,確保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在100%。(區環保分局牽頭,區國土分局、區建設局、區水利局參與)
3.完善飲用水源監測和應急措施。制定飲用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建立污染來源預警、水質安全應急處理等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措施,防范意外或人為的水污染事件。加強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防止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污染,保證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標準。(區環保分局牽頭,區建設局、區水利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三)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擴容、提標改造河西污水處理廠設施,啟動二期工程建設,確保主城區生活污水經處理后達標排放。重點建制鎮要加快建設污水處理廠,到2019年要基本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區建設局牽頭,區發改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2.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完善城區污水收集管網,推進建成區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要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營。到2019年底前,建成區基本做到雨污分流,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區建設局牽頭,區發改局、高科集團、天易集團參與)
3.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實施鑿石港等城市黑臭水體的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完成90%以上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實現水面基本無漂浮物、沿河兩岸基本無垃圾,無污水直排口。(區建設局牽頭,區環保分局、區水利局、區城管局、區農村工作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四)工業廢氣治理工程
1.嚴格項目準入。嚴格執行項目入園評估決策制度,嚴格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嚴控高污染項目的審批。(區發改局牽頭,區招商局、區環保分局、區兩型辦、高科集團、天易集團參與)
2.淘汰落后產能。依法淘汰、關閉“五小行業”企業。(區產業局牽頭,區發改局、區環保分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3.推行企業清潔生產。鼓勵并支持園區進行清潔生產審核。推進工業企業進行技術、工藝的升級改造,確保達標排放。(區產業局牽頭,區環保分局、區兩型辦參與)
(五)燃煤污染治理工程
1.嚴格控制新建燃料設施。嚴格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劃定市區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范圍的通知》(株政辦發﹝2016﹞20)要求,禁燃區范圍內一律不得審批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禁燃區以外新建鍋爐必須采用高效除塵脫硫設施,確保達標排放。(區環保分局牽頭,區產業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2.實施燃煤鍋爐集中改造整治。全面推進煤改氣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65蒸噸以下、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達標整治;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區2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區產業局、區環保分局牽頭,區兩型辦參與)
3.鼓勵使用清潔能源。加快推進天然氣管道建設,滿足企業、沿街門店和居民用氣需要。到2018年,建成區內企業、沿街門店和居民生產、生活要全部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煤、重型柴油等燃料。(區環保分局、高科集團、天易集團牽頭,區產業局、區兩型辦參與)
(六)道路交通污染防治工程
1.推進城市綠色交通。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站、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持續開展“1135”活動,引導公眾綠色出行,到2019年,低碳出行率達到55%以上。(區建設局牽頭,交警支隊天元大隊、區城管局、相關單位參與)
2.加強機動車尾氣排放管理。在城區配合市級有關單位建設機動車尾氣環保檢測站點,加強機動車尾氣定期檢驗管理,對機動車實施環保定期檢測。(區環保分局牽頭,交警支隊天元大隊、相關單位參與)
3.加快淘汰“黃標車”。配合市級有關單位落實“黃標車”淘汰工作制度,依法依規全部淘汰達到強制報廢年限的“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區環保分局、交警支隊天元大隊牽頭,相關單位參與)
(七)揚塵污染防治工程
1.加強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大力推廣發展裝配式建筑,出臺鼓勵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政策措施。城區嚴格落實建筑工地施工現場場內道路硬化、工地規范圍擋、工地出場車輛沖洗、禁止工地現場攪拌混凝土等防降塵措施。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要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的,要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區建設局牽頭,區城管局、區環保分局、區國土分局、相關單位參與)
2.加強渣土運輸管理。實行渣土運輸車標準化管理,城區內渣土運輸逐步更換為新型密閉渣土運輸車輛,嚴厲查處非法改裝渣土運輸車行為,渣土密閉運輸率達到100%。(區城管局牽頭,區建設局、區環保分局參與)
3.加強道路清洗保潔降塵。采取防止滴、灑、漏、冒等措施,保持車輛清潔。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灑水和保潔頻率,城區主干道、次干道機掃率達到80%以上。(區城管局牽頭,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八)煙氣污染防治工程
1.嚴格治理餐飲業排污。加強餐飲業排污監管,制訂餐飲油煙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開展餐飲行業油煙綜合治理。城區規模餐飲企業(三灶頭及以上餐飲企業)及單位食堂要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穩定運行,主城區要嚴格禁止露天燒烤,城區家庭要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油煙機,全面解決突出的油煙擾民環境問題。(區環保分局牽頭,區城管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區工商分局、街道辦事處參與)
2.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安全文明意識。嚴厲打擊煙花燃放違法違規行為。(區公安局牽頭,區環保分局、區城管局、區安監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九)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工程
1.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嚴格落實畜禽禁養區、限養區有關規定,2018年底前,依法關閉和搬遷畜禽禁養區內的規模養殖場。規模化養殖場必須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和畜禽尸體無害化處理設施,污染處理率達到100%。分散式養殖戶實行畜禽糞污有效利用,杜絕直排現象發生。(區農村工作局牽頭,區環保分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與)
2.加強農村污水治理。人口規模較大的村鎮政府應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居住分散的村莊應建設小型人工濕地、無(微)動力處理設施等分布式污水處理設施。(區環保分局牽頭,區農村工作局、區建設局、鎮政府參與)
3.抓好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推廣村收集、鎮政府轉運、市(區)處理的垃圾處理模式,到2019年底前,生活垃圾定點存放清運達到100%。禁止農村就地焚燒垃圾,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垃圾焚燒發電廠,統一進行焚燒處理,遏制生活垃圾產生水污染。(區城管局牽頭,區農村工作局、區環保局、鎮政府參與)
4.控制種植業污染。開展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指導、鼓勵農民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行精準施藥和科學用藥,推廣病蟲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等技術。新建高標準農田要達到相關環保要求。(區農村工作局牽頭,區環保分局、鎮政府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區長為組長,相關分管副區長為副組長的碧水藍天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兩型辦。區直有關部門和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實行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認真抓好碧水藍天工作任務,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部門聯動。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工作調度、督促,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通過各部門的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強大工作合力。各相關部門要把碧水藍天行動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創新工作機制。區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單位職能作用,積極爭取國家、省、市政策和資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區財政適當安排專項資金。
(三)加大執法力度。堅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厲查處損害環境的違法行為和案件。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采取限期治理或整改等手段,嚴肅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對未能按期完成治理或整改任務的企業,一律依法實行關停。
(四)嚴格監督問責。制定碧水藍天行動考核辦法,并將工作任務納入區績效考核內容。區碧水藍天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任務落實情況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建立通報和督查制度。對不能按期完成碧水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年度任務的有關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按照考核辦法扣分問責。
(五)公開環境信息。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及時曝光嚴重影響環境質量的各類違法行為,特別是群眾反應強烈的環境問題,推動我區碧水藍天行動的順利開展。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及時發布水、空氣質量和碧水藍天行動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等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提高群眾對環境的滿意率。
附件:天元區碧水藍天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天元區碧水藍天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
組 長:董 巍 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
副組長:李征兵 工委委員、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劉建南 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成 員:聶敏林 區招商局局長
陳文君 區財政局局長
劉衛軍 區建設局局長
段新宇 高科集團副總經理
徐清林 區發改局局長
羅文斌 區產業局局長
劉根平 區城管局局長
胡志清 區農村工作局局長
賀文祥 區水利局局長
何玲寧 區商務和糧食局局長
張正根 區安監局局長
袁國棟 區建管辦主任
夏金文 區兩型辦主任
陳雪桃 區工商分局局長
青鳳明 區國土分局局長
劉 輝 區環保分局局長
謝 煥 交警支隊天元大隊隊長
張喜文 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局長
譚 勇 泰山路街道辦事處主任
齊 華 嵩山路街道辦事處主任
諶 華 栗雨街道辦事處主任
言 方 馬家河街道辦事處主任
文綱舉 群豐鎮政府鎮長
易作為 雷打石鎮政府鎮長
周敦奎 三門鎮政府鎮長
張珈銘 管委辦、政府辦副主任
鄒 軍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龍學工 天易集團總工程師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兩型辦,夏金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