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收集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持續深入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要求,株洲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收集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
一、收集內容
1.實施檢查主體不具備法定資格,未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未在法定職責范圍內實施檢查。未取得執法證件人員實施檢查。政府議事協調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以及中介機構實施行政檢查。檢查事項無法定依據,擅自將入企檢查作為行政許可、行政給付等行政行為的前提條件。
2.未制定檢查計劃,搞扎堆檢查、任性檢查。檢查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檢查缺乏精準性,對同一事項能合并檢查的未合并,搞重復檢查;對同一企業能聯合檢查的未聯合,搞多頭檢查。
3.未及時梳理公布檢查標準。檢查程序不規范,檢查前未制定并報批檢查方案,檢查時未出具行政檢查通知書、未主動出示執法證件,檢查結束后未及時告知企業檢查結果。
4.檢查隨意性大,動輒責令停產停業,搞“一刀切”、運動式檢查。未經評估部署專項檢查,檢查計劃未按規定備案并向社會公布;隨意設定專項檢查范圍、內容、時限,搞“一人生病、大家吃藥”的全覆蓋,無差別檢查。違規實施異地檢查。
5.搞變相檢查,以觀摩、督導、考察等名義行檢查之實。搞趨利性檢查,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款指標或任務,將考核考評、預算項目績效與檢查頻次、罰款數額掛鉤,重復處罰、任性處罰、亂處罰、不依法免罰輕罰。
6.對企業違法行為該處罰的不處罰、該移送的不移送,以管代罰、以罰代管、以罰代刑。不公正使用裁量權,過罰不相當、類案不同罰。亂查封、亂扣押、亂凍結,隱匿、截留、挪用、私分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7.為民服務意識淡薄,檢查態度冷漠,對待企業高高在上、口大氣粗,檢查方式簡單粗暴。對群眾反映強烈、重復舉報的突出問題,解決不及時、查處不到位。漠視企業合法合理訴求,未按規定保障企業陳述、申辯權;刻意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到場,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8.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接受被檢查企業饋贈、報酬、福利待遇,參加被檢查企業提供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被檢查企業支付消費開支或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強制企業接受指定的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向被檢查企業通風報信,泄露檢查信息或舉報人信息,接受請托、說情干預,辦人情案、關系案。
二、收集方式
1.舉報電話:
0731-28682654
2.來信地址:
株洲市天元區珠江南路509號,株洲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辦公室,郵編:412007
3.舉報郵箱:
zzssthjjjgjw@163.com
歡迎社會各界、市場主體、人民群眾積極提供相關問題線索,株洲市生態環境局將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嚴格保密,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株洲市生態環境局天元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