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區衛生健康局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
株天衛罰送告﹝2024﹞001號
本局于2024年11月21日依法對唐暉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株天衛醫罰﹝2024﹞6號),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唐暉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株天衛醫罰﹝2024﹞6號),內容是:唐暉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開展中醫科診療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本局對唐暉作出如下處罰:罰款人民幣叁萬貳仟肆佰元整。
唐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株天衛醫罰﹝2024﹞6號),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視為送達日期:2025年1月14日)。
唐暉應于收到或視為送達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的規定,唐暉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或視為送達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天元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蘆淞區人民法院起訴,但不得停止執行本處罰決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張陳熙 聯系電話:0731-28665023
聯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
株洲市天元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