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機關各單位,市直駐區各單位: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222號)、《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暫行辦法》(株政辦發〔2020〕8號)等規定,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決策事項承辦單位在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時,應報告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情況。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
法的,不得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二、各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壓實責任,把握時間節點,認真做好決策草案擬定等工作,確保按時完成。
三、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區政府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的實際情況,確需對目錄進行調整的,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認真研究論證,提出調整建議,按程序報經批準后公布。
附件: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報送單位 | 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承辦部門 | 擬實施時間 | 決策實施依據 | 工作計劃 | 是否需要聽證 |
1 | 株洲市 天元區 教育局 | 株洲市天元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 株洲市 天元區 教育局 | 2023年5月 | 《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株洲市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 | 2023年3月,開展實地勘察、數據摸排和分析工作;2023年4月,召開招生劃片調研和論證,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 2023年5、6月,制定并公布招生政策。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