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區司法局關于選聘天元區人民政府第一屆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委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區行政復議體制和工作機制,提升行政復議工作水平,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第一屆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委員1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員職責和任期
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委員主要職責是為天元區人民政府辦理重大、疑難、復雜的行政復議案件提供專業咨詢意見。任期為3年,可以續聘連任。
二、選聘對象和條件
選聘對象為政府部門專業人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專家學者及社會律師(法律實務專家)。一般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長株潭工作或生活;
(二)年滿35周歲且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
(三)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政府部門專業人士不做要求),在行政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領域有較高理論研究造詣或者豐富實踐經驗。
受過黨紀處分、行政處分、行業協會處分、行政拘留處罰、有刑事犯罪記錄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予選聘。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21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
(二)報名地點: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高新大廈附樓一樓8121辦公室(天元區司法局行政復議辦公室),聯系人:馬楊睿,聯系電話:28668925。
(三)報名要求:政府部門專業人士由所在單位推薦報名;其他專家人士自愿報名,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提交《株洲市天元區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委員選聘報名表》(見附件)、個人自書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等能夠證明其符合擔任委員資格條件的有關資料(特別是能體現其擅長領域專業能力的相關資料,如近十年在相關領域的專著論文或實務案例)。
四、選聘程序
(一)確認報名人員。由天元區司法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確認,對于材料不全、弄虛作假、隱瞞不良記錄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二)擬定初選名單。天元區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經驗、能力、業務專長等方面情況,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擇優遴選,并結合本單位工作需求,提出推薦人選名單報區政府審定。
(三)確定聘任人員。區政府審定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委員名單,頒發聘任書并向社會公告。
附件:株洲市天元區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委員選聘報名表
株洲市天元區司法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