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天元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成果轉化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激發我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促進天元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根據《天元區創新型縣市區建設專項扶持資金使用方案》,開展2021年度天元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申報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所扶持的項目和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為天元區內注冊成立并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企業,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且在天元區稅務局登記、納稅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和已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二)申請認定的項目應為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 區內企業新開發的科技成果,直接進行成果轉化,且實際完成投資不低于100萬元;2. 成果方與區內企業簽訂合作(轉讓)協議,進行成果轉化,且實際完成投資不低于100萬元。
(三)對于已經獲得省市區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不再重復予以資助。
(四)企業必須同時滿足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條件。主要從事與所申報項目密切相關的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有較強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能力,有可以預期的應用前景和經濟社會效益,并在天元區轉化、應用和產業化。
(五)無相關研發基礎和條件、不符合綠色發展導向、無實質創新研究內容、單純擴產能的項目均不納入支持范疇。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1.申報單位在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kuyide.com/)下載并填寫《天元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成果轉化項目申請書》(詳見附件)。
2. 申報單位將填寫并蓋章后的紙質版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材料(1份)報送至天元區科工信局-科技服務科(1212辦公室),電子版資料報送至郵箱9659155@qq.com。
3. 由業務科室對企業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初審,根據資料初審意見對部分項目進行現場考察,并組織專家進行項目評審,形成評估意見,將申報材料和評估意見送至區科工信局通過局黨組會議研究認定。審批結果將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和相關平臺上進行公示。
4. 其它相關附件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序號 | 附件名稱 | 是否必備材料 | 備注 |
1 | 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蓋公司公章) | 是 | 紙質版 |
2 | 公司簡介 | 是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3 | 項目簡介 | 是 | 紙質版和電子版 |
4 | 2021年度天元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成果轉化項目基本信息表 | 是 | 電子版 |
5 | 銷售收入合同及發票證明。(與所申報的科技成果項目相關的佐證資料,需蓋公司公章) | 是 | 紙質版 |
6 | 營業執照復印件 | 是 | 紙質版 |
7 | 本項目產學研合作協議、聯合申報協議(需明確各單位任務分工、經費分配等,需蓋公司公章) | 否 | 紙質版 |
8 | 項目相關研究基礎、項目知識產權等證明材料 | 是 | 紙質版 |
9 | 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以及項目團隊相關資質、科研平臺、研究成果等證明材料(需蓋公司公章) | 是 | 紙質版 |
10 | 已實際投資證明材料(企業對該項目實際投資的專項審計報告)和配套資金來源(如貸款、地方部門匹配資金、單位自籌資金等) | 是 | 紙質版 |
11 | 企業上年度和本年度的完稅證明(當地稅務部門出具并蓋章) | 是 | 紙質版 |
12 |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 | 否 | 紙質版 |
三、申報時間及聯系方式
2021年5月17日為申報截止時間。
聯系人:羅婕 聯系電話:28665959
附件:1.天元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成果轉化項目申請書
2. 2021年度天元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成果轉化項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2:2021年度天元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成果轉化項目基本信息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