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株洲市天元區司法局關于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充實我區行政復議工作人員力量,經工委、區委研究,決定以公開選調方式從區內選調人員到區司法局行政復議崗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與計劃
株洲市天元區司法局行政復議崗位工作人員2名。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高新區、天元區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和鎮(街道)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公登記人員。
(二)基本條件
1. 有較高的政治素質;
2. 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工作能力強;
3. 身心健康。
(三)具體條件
1.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2.法學專業或具有2年以上執法工作經驗;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參與本次公開選調:
1. 受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并在影響期內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 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 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式及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于2021年8月24日通過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24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雙休日除外)。
2.報名方式及地點: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報名地點為株洲市天元區司法局8110辦公室;聯系人:劉鑫;聯系電話:0731-28665078。
3.報名需提供資料:
①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有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②已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見附件1);
③近期彩色(紅底)免冠1寸照片2張。
(三)資格審查
依據公開選調職位的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對報考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核減選調計劃后,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調計劃。
(四)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均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主要考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低于規定比例的,由此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相應核減公開選調計劃。若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面試分值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成績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匯總組成,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折合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綜合成績在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官網站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底的順序排序,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人選自愿放棄考察選調資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進行遞補。
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對是否適合和勝任公開選調崗位作出評價。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考察結束后,由考察組匯總考察情況,提出考察意見,交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匯總后,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
(七)公示
根據資格審查、考試、考察情況,確定擬調人選。擬調人員名單在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調入
擬調人選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轉任手續。
四、工作要求
1.株洲市天元區紀委對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選調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在公開選調過程中出現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的,予以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本次選調將通過電話通知各項事宜。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聯系方式,保持通訊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節的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咨詢、監督電話
為便于選調工作的順利開展,體現選調工作嚴肅性、公開性和規范性,公布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如下:
考務咨詢電話:0731-28665078;0731-28665650
天元區紀委監督電話:0731-28665289
中共株洲市天元區委組織部
株洲市天元區司法局
2021年8月24日